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职业跳楼者扬言跳楼骗钱被捕 曾跨7省行骗25次

www.ijjnews.com   大河网  2014-10-30 08:50
  

今年8月23日8时40分许,江西上饶横峰县某楼盘二期工程6楼有人扬言跳楼。接警后,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医护人员先后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站在6楼的脚手架上,情绪异常激动。经询问,男子自称横峰县一个朱姓男子拖欠其工钱,追讨未果,便有了轻生的念头。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劝说,了解到该名男子跟上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8月19日发出的预警信息中提到的利用“跳楼”进行诈骗的李某相似。中午12时许,办案民警许诺给李某800元现金,等李某下楼后将其抓获。

经警方调查,李某在近3年时间内,分别到安徽、湖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7个省行骗25起。近日,横峰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将其批捕。

民警表示,从数起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自称被拖欠工钱,无疑是利用救援人员对困难群体的同情心进行骗钱。

预警信息锁定“跳楼哥”

同样的“跳楼”事件今年在上饶市已经发生过两起,分别在玉山县和广丰县。

两起情节相似的跳楼事件引起了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民警的注意,经过调查比对,民警发现两起跳楼事件存在相同之处:跳楼者姓李,是一名50岁左右的光头男子,以寻找妻子,钱花光,无法回家或钱财被骗,身无分文,无法回家等理由,博取人们的同情,得到钱财资助后,均放弃跳楼。于是,民警向上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上报了《警惕以跳楼自杀为名实施诈骗》的预警信息,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上饶市多地实施跳楼诈骗进行了预警提示。

收到预警信息后,上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向全市发布了《关于严密防范以跳楼自杀为名实施诈骗》的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后的第4天,即8月23日,李某在横峰县一在建楼房6楼,再次编造凄惨遭遇,扬言跳楼来博取救援人员和好心民众同情以骗取钱物时,被已接到预警的横峰县公安局民警识破,并依法将其拘留。

“跳楼哥”跨7省行骗25起

经过审讯,“跳楼哥”李某的身份浮出水面。李某,47岁,家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北龙港镇,曾做过空调安装工作,因此能身处高处而不害怕。此人行骗经验丰富,经常把行骗地点选在繁华地段及在建工地,行骗目标为救援人员和工地老板。

2011年9月29日,李某在安徽省黄山市扬言跳楼。这是目前办案民警了解到的李某最早的一次“跳楼秀”。

随后,李某在湖南、江苏、安徽、浙江4省共“跳楼”行骗10次。于2014年初流窜至江西省宜春、新余等地行骗。

1月20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珠泉派出所处置一起跳楼自杀事件,民警筹集1000元给李某。3月26日,新余市公安局抱石路派出所民警筹集700元给李某。4月11日,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民警资助200元给李某。4月底,李某流窜至上饶市,并于4月28日、8月15日和8月23日分别在玉山、广丰和横峰行骗。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1年起,李某分别到安徽、湖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7个省行骗25起。

综合新华社、上饶日报消息

标签:职业跳楼
稿源: 大河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