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 海峡新闻 >> 闽南要闻 >> 正文

高速路剐蹭下车争吵 两车主一死一伤收场

www.ijjnews.com来源:东南早报2014-10-22 09:01
  

  昨日事发沈海高速水头段,两车主一死一重伤

  警方提醒:在高速路上遇事故,不可逗留在路面

  晋江新闻网10月22日讯  原本两车只是轻微剐蹭,人没事、车损也不严重,两名车主却把车停在高速公路快车道上,下车争吵起来。结果,后方驶来的一辆小车躲闪不及撞上造成二次事故,两名吵架的车主被撞,一死一重伤。(早报记者林志安 文/图)

  监控显示,事发现场一片惨烈。

  惨剧:高速路小剐蹭 两车主下车被撞

  昨日上午11时许,这起事故发生在沈海高速公路水头路段。记者从高速公路监控画面上看到,事发现场停着三辆事故车辆,一辆小车停在快车道上,车头严重变形,车身一侧的路面上趴着一人,已经死亡;另有两辆小车一前一后分别停在快车道和第二车道之间、第二车道和第三车道之间,高速交警、路政部门等人员已经赶至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

  该事故造成一死一重伤,记者了解到,一开始这只是一起轻微的剐蹭事故。据悉,原本是两辆小车在快车道上发生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车损也不严重,事发后,两车车主将车停在快车道上,下车查看后争吵了起来;意外就在他们争吵的时候发生了,后方驶来的一辆小车,在行驶到该路段时躲闪不及,一头撞向其中停在后面的事故小车,争吵的两车主被撞,其中一人直接飞进了路中间的隔离带,酿成了惨剧。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车辆速度快,在路面上遇到事故后,千万不可在路面上逗留,车子如果还能开,应移动到应急车道,人员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撤离到护栏外安全地带。

  提醒:高速路车遇意外 应预防二次事故

  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遭遇交通事故时,要做好以下几点预防二次事故发生。

  1.车辆能移动的,立即将车移到最右侧的应急车道内,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2.车上人员立即转移到右侧的护栏外。

  3.在距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拨打110、12122、120、119等报警电话报警。

  5.如果是在高速公路隧道内、桥梁上发生交通事故,人员应顺着来车方向,尽量远离事故现场。

  声音:下车即成行人 高速路禁止行人进入

  昨日的这起车祸也引起了不少市民网友的议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下了车不就成为行人了吗?”市民周先生表示,自己经常开车上高速,有时会看到应急车道上有行人在走,这很危险,也是不被允许的,如果在高速路上从车上下来,那跟行人都没差别了。

  “以前有一次在高速路上,看到路面上发生车祸,有人受伤了,还有小孩,我们就停车说想下来帮忙,结果就被高速交警喝止了。”王先生说,后来看到高速路上有人下车逗留路面被撞的新闻,也就对交警理解了。

  网友沈先生说:“千万别以为出了事故,谁都得让着我,谁都能看到我,别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1]  [2]  下一页  尾页
邓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