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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装修外墙 小吃店开业十余天被迫关门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10-14 09:22
  

  晋江新闻网10月14日讯  “租来的店面装修一个月,开业十多天,没想到业主在店门口支起脚手架开始外装修,导致客人不敢进店消费,最终被迫关门。”近日,店面租在梅岭街道双沟社区的吴女士反映此事。

  晋江新闻网记者在现场看到,吴女士经营的农家面馆有两个店面,位于一栋黄色七层楼房的一楼,共计90平方米。只见店的正面架起了一排竹脚手架,上面还有工人在打外墙,不时有石头、水泥掉落下来。吴女士告诉晋江新闻网记者,从楼房外装修开始,店面到现在已经停了40多天,“每个月2000元的房租,已经预交了一年,装修期间店面根本无法营业。”吴女士说,他们希望业主免去这段时间内的房租,但是对方并不同意。

  随后,晋江新闻网记者找到业主王先生,他说,签合同之前就告知对方会进行外装修,只是没明确时间,当时对方也同意了才签合同。但是,晋江新闻网记者从吴女士拿出的租赁合同书中并没有找到关于该条款的协议。“当时他确实口头说了这件事,但是也承诺会在不影响店面经营的情况下装修。”

  对此,晋江市晋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克震表示,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吴女士所租赁的店面主要用于生意经营,由于业主进行装修,导致店铺无法经营,其租赁店铺的合同目的就无法实现。”林律师进一步说,吴女士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还是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可由业主对装修期间的租金予以适当减免,更符合公平原则。(晋江新闻网记者_柯明娇)

标签:装修|小吃店|关门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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