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措施严管运输车辆 超速超员串线行驶将取消线路经营权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凌晨2时至5时,客车要么接驳要么停运,不接驳不停运的将至少被停运半年;客车超速超员,将被取消经营权;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须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不安装的不予年审。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交通委获悉,根据我省出台的《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若干措施》,我市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对凌晨2时至5时,不按规定接驳运输的企业,将对违规车辆予以停运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接驳运输试点资格。
长途客车凌晨赶路,熬成“红眼客车”,给乘客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今后这种情况或可避免,因为新规规定客车凌晨2时至5时要停止运行,对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的客运车辆,一经查实,一律予以不少于半年的停运整改。
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是针对无法避开夜间(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长途客车,通过在客车运行途中选择合适的地点,实施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由在接驳点上休息等待的驾驶员上车驾驶,继续执行客运任务的运输组织方式。接驳时间应在23时至次日2时之间,接驳点应当主要设置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或者高速公路出口附近。接驳运输企业应当2年内未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并经过交通部门审批。
严禁营运客车超速行驶。发生超速50%以上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营运客车,停班1个月,解聘驾驶员,1年内发生两次上述行为的,取消线路经营权。
严禁营运客车超员行驶。对发生超员20%以上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营运客车,将停班1个月,解聘驾驶员,1年内发生两次上述行为的,取消线路经营权;发生超员50%以上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营运客车,取消线路经营权,取消驾驶员从业资格。
严禁营运客车串线行驶、在高速公路上下旅客。违者停班1个月,解聘驾驶员,1年内发生两次上述行为的,取消线路经营权。(记者 王金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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