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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手打伤偷菜贼 男子赔钱又获刑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10-12 09:32
  

  晋江新闻网10月12日讯  昨日,晋江新闻网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晋江新塘王某打伤前来偷菜的男子,不但赔了钱,还犯下故意伤害罪。

  王某在新塘晋新路旁自家菜地种植一些蔬菜。但连日来菜地的蔬菜经常被偷。2013年8月29日凌晨,王某蹲守在菜地附近时,发现一名男子前来偷菜,便操起铁锹往偷菜男子身上打去。偷菜男子头破血流,身上多处被打伤。

  案发后,王某赔偿偷菜男子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不过,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据此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晋江新闻网记者_胡志法)

标签:打伤 偷菜贼 赔钱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秀英谢秀英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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