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女子假装招嫖男子冒充警察 诱骗多名老年男子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10-11 08:10
  

  女的假装招嫖,男的冒称警察,骗取上当嫖客的钱财。从2010年开始,这伙人就凑在一起,干起了招摇撞骗的事,前后骗取了6万多元。

  日前,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温某因犯招摇撞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决于昨日生效。

  2010年12月,温某认识了蔡某、冯某等几名男子(均已判决),他们预谋骗取嫖客的钱,于是买来假警服、假警官证、手铐等,并租用了一小区出租屋。从2011年1月至3月间,温某在厦门市区的公园、公交车站等处,以提供按摩服务为名,先后诱骗多名老年男子到租屋。之后,蔡某、冯某等人有的“望风”,有的则冒充警察查处卖淫,以拘留、曝光、通知家人等相要挟,威逼受害人交“保释金”或“罚款”。前后总共骗取人民币66500元。今年1月10日,温某在广东某宾馆被公安人员抓获。

             (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杨长平)

标签:招嫖|假警察|招摇撞骗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