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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状告漳州公交公司 因公交突然启动下车时摔伤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10-08 15:08
  

  76岁的老太太搭公交车回家,下车过程中不幸摔倒。因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老人将漳州市公交公司告上龙文法院的朝阳法庭,要求索赔医疗费等共计2.7万元,以及伤残赔偿金等。

  昨日,海都记者从龙文法院获悉此事,由于老人申请法庭委托进行伤情鉴定,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陈老太诉称,2013年10月20日,自己持老人优待证,从江东乘坐1路公交车回家。在龙文区人民广场站下车,下车过程中,公交车突然启动,造成自己摔倒。事故发生后,陈老太被送医治疗。4天后,老人出院,医院诊断老人是胸12椎体压缩骨折;腰4椎体滑脱。医生建议她绝对卧床3个月,避免下地行走,并要求3个月后再到医院拍片检查,以确定下一步诊疗方案。

  今年6月27日,陈老太到医院复查,发现病情恶化。医生建议她手术治疗。

  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老人将漳州市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她认为本次事故损失是因为公交公司没有安全送自己到运输地造成的,应由他们承担赔偿责任,并提出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暂定赔偿2.7万元,精神抚慰金、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待司法鉴定后追加。

  昨日,海都记者联系到陈老太的儿子,他介绍,由于老人对住院手术有心理排斥,目前还没有安排手术,对于具体案情,其并不愿多说。

  公交公司的一位杨姓安全员介绍,陈老太当天乘坐的公交车人多拥挤。老人究竟是如何摔倒的,由于下车乘客多,随车摄像头并没有拍摄到。老人受伤后,他们第一时间将老人送医,并垫付了医疗费。之前和陈家协商了赔偿事宜,由于双方对出院护理期限各有争议,所以无法顺利调解。

  (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谢颖林)

标签:公交|状告|摔伤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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