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人民日报:国旗不能“只升不降”应当“晨升晚降”

www.ijjnews.com   人民日报  2014-10-05 10:59
  

  原标题:国旗应当“晨升晚降”(今日谈)

  许士光 《人民日报》( 2014年10月05日01版)

  国庆期间,很多单位都升起国旗。大街小巷,五星红旗迎风招展,庆祝伟大祖国65岁华诞。不过,应该注意的一点是,按照国旗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旗“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这里的“应当”,就是“应该”和“理所当然”的意思。

  现实中,有些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怕麻烦、图省事,只见国旗“早晨升起”,不见“傍晚降下”,甚至一升起就任凭国旗经受风吹日晒雨淋,即使褪色、破损也不更换。尤其是那些在建筑物高处升挂国旗的单位,“只升不降”更是普遍。类似行为不仅有损国旗的权威,更严重违反了国旗法相关规定,必须制止和纠正。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升降国旗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体现的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须严格按照国旗法的要求规范。“晨升晚降”,正是国旗法对升挂国旗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每天都应将国旗“早晨升起,傍晚降下”,既体现依法升降国旗,又能让国民感受到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

  当国旗冉冉升起时,相信每一个中国人都会肃然起敬。国旗是无比庄严和神圣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情怀,不妨从严格落实每一次升降国旗做起。

标签:国旗
稿源: 人民日报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