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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面包券过期无效? 霸王条款被认定违规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4-09-29 08:28
  

  晋江新闻网9月29日讯 近日,晋江的李女士遇到了一件闹心事,年初在面包店购买的5000元馈赠朋友的面包券,却被朋友告知无法使用,这让李女士十分尴尬。她向商家讨要说法,经过多次交涉后,商家以面包券过期失效为由拒绝兑换商品,李女士气恼之下拨打12315投诉此事。

  晋江市池店工商所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发现,李女士所述事件属实。执法人员认为,消费者付款购券时,双方实际已形成消费合同关系,商家单方面为面包券设置有效期的行为,并没有法律约束力,“过期作废”的规定缺失公平性,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在执法人员调解下,商家同意执行原有的购买约定,并追加赔偿消费者500元。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如遇到商家的霸王条款“陷阱”,可直接拨打投诉电话。(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黄思哲)

标签:面包店|面包券|过期无效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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