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哈尔滨新规定:赚钱不给老婆花算家暴

www.ijjnews.com   中青网  2014-09-26 11:14
  

  问卷调查:你认为赚钱不给老婆花 算不算家暴

  在哈尔滨,赚钱不给老婆花就算家暴。《哈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除打骂外,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属家庭暴力范畴。赚钱得给老婆花,以后不许欺负她,你赞同吗?

  此前报道:

  家庭暴力就是打老婆吗?当然不是。在哈市近3年来接到的家暴投诉中,除了打骂等,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近3年来,哈市家暴每年以2.7个百分点递增,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哈市去年共接到家暴投诉2511件。

  处理不当

  “家暴投诉女王”背后的软弱

  “从现在接到的女性维权热线来看,大部分的投诉都是忍无可忍的殴打,甚至残害身体。”市妇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女性一再遭受家庭暴力,都是因为第一次家暴处理得不得当,才会日后经常遭受家暴。

  36岁的梁可(化名)是目前投诉次数最多的女性,因为遭受家庭暴力她曾3次投诉家暴,第一次婚姻中被丈夫殴打,好容易结束噩梦般的婚姻后,迈入第二次婚姻没两年,又遭受家庭暴力,这次她被丈夫掰断了小手指。丈夫喝完大酒回来嫌她开门慢,打她,说她洗衣服洗得不干净,打她……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成为随意打她的理由,可梁可每次都是以“孩子还小”、“年纪大了就好了”等理由安慰自己,没有给对方任何震慑和惩罚,一味忍让导致了多次的家暴。

  经济封锁

  买东西超过20元都要请示

  刘霜(化名)结婚后一直没有工作,家里开销都是做生意的丈夫来承担。可结婚多年,等待刘霜的并不是舒适美满的“全职太太”生活,而是经济全面封锁。丈夫早就扔下话,买东西超过20元一律不能自做主张,必须要请示,丈夫同意才能买。

  在投诉电话中,刘霜哭着说,在家里她感觉自己更像个保姆,一切大事小情,自己不但没有权利做主,甚至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家里的一切财产都归丈夫管理支配,稍多问一句,即会遭到丈夫的斥责“钱是你挣的吗?有你说话的份儿吗?”

  记者从哈市相关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在接待家暴投诉中,经济上和家庭地位上遭受家暴的投诉案例在逐年增多。一些男士尽管受过高等教育、也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可却在骨子里有着浓厚的“大男子主义”,认为自己是家中的“顶梁柱”,对妻子实行经济封锁,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

  家暴受害者比例

  女性:90%

  男性:10%

  链接

  哈市建反家暴网络

  近年来,家庭暴力是哈市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一个突出现象,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取证难、处理难,且往往被认为是“家庭内部矛盾”而处置不力。为了维护妇女权益,目前全市已建立反家暴报警投诉站179个,家暴庇护中心12个,全市各县(市)妇联开通了11条12338妇女维权热线,形成了反家暴网络。妇联将进一步发挥12338妇女维权热线、“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等维权阵地作用,为受家暴侵害的妇女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帮助、心理抚慰等服务。

  预防

  明确家暴救济途径

  即将施行的《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中,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条例》对禁止家庭暴力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部门、妇联组织、城乡基层性自治组织在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明确了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各种救济途径;针对家庭暴力案件取证难问题,规定了公安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医疗机构等应受害妇女要求及时为其提供受害情况证明的责任。

  妇女权益保障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对象黄了

  纠缠人家犯法

  作为哈市首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昨天,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室、市妇联的相关负责人就市民比较关心的方面作了解答。

  现实中,有很多人在解除夫妻关系后,或者恋爱关系终止、被拒后,对女方及其亲属实施报复性质的行为,严重影响女方及其亲属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条例》第22条规定:男方在女方提出离婚、拒绝或者终止恋爱关系后,以及在解除夫妻关系后,不得对女方及其亲属施以纠缠、骚扰、侮辱、威胁、打骂等行为。

  在人身权利方面,《条例》规定了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方面的责任,明确了受到性骚扰的妇女的救济途径。《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行为。妇女受到性骚扰,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所在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求助。接到报案、求助的单位应当及时处理。《条例》对性骚扰用人单位的处理责任作了规定,明确性骚扰的受害者有权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妇女联合会或者公安机关投诉,接到投诉的单位和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针对有的企业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并按规定每月给女职工发放卫生费用。第15条规定:工业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和国家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设计、配备保护女职工的设施。第16条规定: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女职工进行妇科疾病检查,并承担费用。

  网友热议

  支持:

  情感作家伊宸:上联:不给老婆花钱算家暴,下联:花老婆钱必须判无期。横批:老婆最大

  丽人淘:这真是一个对广大妹纸有利的好政策,“老公工资全上缴”这种无数已婚女性向往的事情,原来可以依靠行政法规来保障了。还说什么,赶紧组团嫁哈尔滨男生去吧。这不会是哈尔滨市为了缓解光棍增多的压力,故意出台的促进女生嫁过来的政策吧?

  藝Key是阿槑槑槑槑...:我们东北人就是这么霸气!

  反对:

  RITOUKIN:何为经济封锁?够奇葩的规定,有钱就多花,没钱就少花。如果女人偏要大手大脚的花钱,男人不给还犯罪了?

  轩轩满:中国的女权已经太过了,当个男人真特么累!

  人小1:这叫什么以妇女为主体啊?!好多人居然还觉得这是好事。根本就是女权主义倒退啊!这种直接认为女人就需要男人来提供经济支持的假设完全就是歧视,很多人还浑然不觉。真是愁人。

  吐槽:

  杜涛先森Dotow:为了能配合政策的实施,请先给配个老婆!

  jerrymixh:在大中国一般都是老婆控制家庭收支,我认为不给老公钱花算家暴吧。

标签:家暴
稿源: 中青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