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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漳州市汽车销售取消品牌限制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4-09-17 17:00
  

  “我们公司是销售××品牌汽车的,请贵局帮助我们出具证明以便到注册窗口变更经营范围”,10月1日起,出具证明这一说法将不复存在,正式退出历史的舞台。消费者选车或不用东奔西跑的逐个店看,在一家店就有多个品牌的汽车销售。

  以前,汽车经销商想合法销售某品牌汽车的程序相当复杂:要先和车商谈妥,签订相应的销售合同和代理协议,由车商向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提出申请、备案,经销商到工商部门注册××品牌的汽车销售气的营业执照、

  “这个过程往往需要数个月的时间,甚至更长,我们的汽车销售经不起这么漫长的等待”,一个从事汽车销售工作人员小王说,“如果未办理登记手续,在未被核定品牌汽车销售的情况下就擅自销售品牌汽车就违法行为,是要受罚的”。

  今年7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我市也将在受理完9月10日最后一批品牌汽车核查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放开品牌汽车销售。

  “这样改革对我们汽车经销商相当有利,将不再受申请、备案、核查等长时间的困扰,这是推动汽车行业市场化的‘减负’之举。”经销某品牌汽车的负责人说,他的公司已于今年8月15日进行了经营范围变更,由原来的“汽车销售(品牌汽车除外)”登记为“汽车销售”,不再受具体品牌限制。

  “应该说,2005年起实行品牌汽车销售管理至今,对规范汽车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市工商局有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说,为了政府转变职能,尊重市场规律,促进汽车销售市场良性发展,所以放开汽车市场登记。但相当一部分汽车销售商还不了解政策,截至9月15日,全市除漳州慕尚车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漳州市泰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已申请经营范围变更,1家新设立的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直接登记为“汽车销售”外,全市还有43家汽车经销商的经营范围还限定在××品牌汽车销售,或者依然保留着‘汽车销售(品牌汽车除外)’,从严格意义上说,这种未变更经营范围擅自销售其他品牌汽车仍然属于违法行为。市工商局提醒汽车销售企业,“要及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以使汽车销售更合法、有效”。

  (通讯员 黄步强 黄淑荣 记者 王亚男)

标签:漳州|汽车销售|限制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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