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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两聋哑人网吧偷窃 拍人肩膀2秒偷得手机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09-10 11:44
  

  在网吧上网,如果有人拍你的肩膀,你可要小心些了。如果你转头,小偷只需两秒就能拿走你放在桌上的财物。前日,两名用此手段连偷6部手机的聋哑人,被东湖派出所刑拘。

  图中一上网男子弯腰捡钱,黄某(左一)从其左侧偷走手机

  30岁的黄某和22岁的王某,是朋友关系,均来自南安,曾就读过同一所聋哑学校。9月6日晚11点多,2人在九一街一网吧落网。

  为了便于沟通,民警请来手语老师翻译。但是,起先2人均否认自己偷盗行为。不过,网吧的监控摄像头,记录下他们多次作案的全过程。

  监控显示,8月1日晚10点,黄某进入丰泽区泉秀街一网吧。黄某先是假装看人上网,寻找目标。黄某发现,一男子正全神贯注玩游戏,一部苹果手机就放在桌上。接着,黄某用手语,示意王某,过去坐在目标对象旁边,假装看其上网,黄某则在另一侧拍了下该男子肩膀。趁其转身瞬间,王某迅速将桌上手机拿走,并离开网吧。当男子转身后,黄某则示意表达,不好意思,自己认错人了。

  8月7日晚10点17分,在鲤城区一家网吧内,黄某和另一聋哑人杨某,再次预谋偷手机。黄某在网吧内,锁定下手对象后,丢了3块钱在地上。而后过来的杨某,拍了下正在上网男子的肩膀,示意他钱掉了。趁男子低头瞬间,黄某从另一侧偷走其手机。随后,2人分头离开,1个小时后,被偷男子才发现自己手机不见了。

  视频上显示,3人下手速度极快,每次仅需花费2秒,就能得手一部手机。

  目前,黄某、王某已被抓获,杨某仍在逃。面对清晰的监控,2人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前几次得手的手机,均以低廉的价格被售卖。其中2部手机,只卖600元。

  民警发现,2人不仅多次偷盗,还有犯罪前科。据悉,2000年时,刚满16周岁的黄某,就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2年,其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而王某,也曾在今年1月份,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

                    (记者 陈晓婷 实习生 李斐斐 通讯员 陈小惠 文/图)

标签:聋哑人|网吧|偷窃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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