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男子告父母“不养之罪”:我不是啃老是没能力
www.ijjnews.com  华声在线 2014-08-30 10:57
【专家】 “寒门出贵子”是教育、沟通缺失的悲剧
长沙秋实教育咨询中心主任丹妮听到这个故事时,发出“寒门出贵子”的哀叹,“父母没有义务去抚养年满18岁的成年人。29岁成人要告父母,这种不符合社会伦理的事情竟然会在现实生活中发生。”
作为父母,对儿子缺乏教育和沟通,将孩子“一赶了之”无法解决问题。应该循序渐进地尝试与孩子沟通,给予他一个心理过渡的阶段,在父母的支持下重新获得对工作、对生活的信心。
作为儿子,应该要对自己负责,而不是对年迈的父母一次次伸手。心理不成熟、学历不高、能力不够都不能成为放弃自己责任的借口。只要肯吃苦耐劳、发现自己的优点,总会在工作中找到认同感,找到价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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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立法禁止“啃老”
●2014年8月,杭州市法制办的《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法规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
●2014年6月,《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如果子女有能力而不赡养父母,父母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
●2011年1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新增了对子女“啃老”行为的约束,“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这条规定被不少人解读为江苏立法禁止“啃老”。(记者 王为薇实习生 龙艳芸 罗利)
标签:不养之罪|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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