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史上最奇葩防盗通知书” 业主被盗也要罚款
晋江新闻网8月22日讯 昨日,有博友@晋江经济报官方微博称,晋江惊现史上最奇葩的防盗通知书,并附上一张照片。微博发出后,引发不少博友跟帖。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照片是晋江陈埭溪边村治安联防队8月19日发出的一份通知,内容大致如下:近段时间责任区里盗窃案件频发,停放在道路边、店门口的摩托车被盗居多,还有店主放在店里的财物被盗走,原因多是事主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希望各沿街店面配合公安部门工作,搞好治安防控工作,提醒顾客进店消费时,摩托车要停放在显眼的地方,加好防盗锁,业主店里自己的财产也要看管好。如再次发生被盗案件,将追究治安连带责任,给予1000-2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记者联系上这名报料博友,想了解具体情况。他表示,派出所民警已和他联系,解释并道歉,他也接受了警方的说法,不想再多谈。随后,他将该微博删除。
对于这一纸通知,溪边村治安联防队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知是他们发的,但本意是好的,是想警示店主做到提醒义务,提醒顾客注意防盗。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溪边村辖区内摩托车和电动车被盗案件多发,从15日至昨日约一周时间内,就发生了8起。经调查分析,大多数因市民没做好防盗工作,很多被盗车不上锁,甚至连钥匙都不拔。联防队员在日常巡逻中提醒市民或店主注意防盗,却经常遭“白眼”,大都爱理不理,发生案件后又责怪他们没有提醒。面对严峻的治安形势,联防队迫于无奈,只能出此“下策”。
“我们知道没权限罚款,这只是一个警示,且自通知发出后,辖区又发生两三起被盗案件,联防队绝未收取任何罚款。”该负责人表示,溪边村共有店面300多家,目前已发通知五六十家,“接到有关部门的整改要求后,我们立即停止发放通知,下一步还是从提醒角度出发,做好警示工作。”对此,陈埭派出所方面表示,溪边村治安联防队在未经得派出所同意后发布该通知,虽出发点是好的,但方法欠妥当,且联防队没有处罚权。经调查,联防队确未收取任何罚款。得知此事后,他们已联合村委会责令联防队进行整改。(记者_齐玉波)
- 这个周末防火防盗防南风天2014/04/12
- 晋江世纪大道近期将安装约120套防盗新型井盖2014/04/04
- 以睡裤为绳翻下天台 男子撬8楼防盗窗入室行窃2014/03/06
- 小店安装四监控 不防盗贼防警察2014/02/21
- 德化五岁男童七楼坠落 幸好四楼防盗网救他一命2014/02/12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