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厦门法院以谋杀罪判一德国人死刑 德方誓言阻止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4-08-21 11:26
  

  相关新闻:

  中国法院以双重谋杀罪判处一名德国人死刑

  据德国新闻通讯社DPA报道,中国法院日前以双重谋杀罪名判处一名德国人死刑。

  报道援引外交部发言人的话称,福建厦门的一家法院于本周二(19日)判处了这名德国人死刑。但发言人并没有公开被判刑者姓名。

  柏林方面周三(20日)表示,誓言尽一切努力阻止死刑的执行。

  报道称,这估计是近现代中国第一次对一名德国人进行“终极处罚”,也是针对欧洲人鲜有的判罚案例。

  德国新闻通讯社DPA报道说,这名36岁的德国人来自德国南部巴伐利亚州。他被指2010年在厦门杀害了委内瑞拉籍前女友,和她的新男友,然后自杀未遂。经过几年的审理,厦门中级法院于本周二判处这名德国人死刑,但未公开姓名和其他细节。(腾讯新闻)

首页  上一页  [1]  [2] 
标签:德国|死刑|厦门|阻止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