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8名医院职工刷卡套药品获利 把医保卡当“唐僧肉”
生钱的医保卡
黄晖/绘
医保卡也能“生钱”?这看似天方夜谭的事情,从2007年起,开始在泉港真实上演。
去年3月份,随着陈某平被司法机关带走调查,医保卡“生钱”犯罪露出冰山一角。
陈某平当时身兼泉港区南埔中心卫生院出纳、医保领导小组成员、医保专职人员三职。他的落网,在泉港医疗界引发震动。除南埔中心卫生院,还有三家医院也卷入医保卡“生钱”窝案中,10人因此被判刑,其中8人是医生、护士或药师,另外两人是一单位退休职工和一名小学老教师。
他们是如何作案的?本期《封面纵深》详尽还原案件真相:为钻医保卡报销的空子,他们通过伪造特殊门诊病历,将药品套出来,尔后卖掉牟利,导致国家医保基金流失了约88万元。
“这是目前为止,泉州市破获的第一起利用特殊门诊方式,从医保卡套取药品牟利的案件。”检方为此给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建议加强医保管理,杜绝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案情篇
刷卡套药牵出4医院8职工
去年3月份起,泉港4家医院8名职工陆续接受泉港区检察院的调查,引发当地医疗界震动。日前,该案有了终审结果,泉港南埔中心卫生院陈某平等10人被法院判刑。
南埔中心卫生院
●陈某平:出纳、医保领导小组成员兼医保专职人员
●庄某波:医生
●陈某霞:护士
峰尾镇卫生院
●叶某翔:药士兼药房组长
泉港区妇幼保健院
●林某伟:医生
后龙镇卫生院
●许某安:医生兼医保专职人员
●林某平:医生
●林某鹏:药士
判决
10人犯贪污罪8人系医院职工
这次被判刑的10人,他们分别是南埔中心卫生院的陈某平、庄某波、陈某霞;后龙镇卫生院的许某安、林某平、林某鹏;峰尾镇卫生院的叶某翔;泉港区妇幼保健院林某伟。另外两人是某单位退休职工连某珍、老教师柳某义。林某伟系南埔中心卫生院的职工,被借调到泉港区妇幼保健院。
泉港法院一审认为,陈某平等10人均构成贪污罪,遂一审判陈某平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许某安、林某平、林某鹏等3人均获刑8年;叶某翔有期徒刑5年;庄某波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连某珍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林某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陈某霞和柳某义均是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3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生意
有人利用医保卡获利上万元
他们为何会被判刑?这得从医保卡“生钱”说起。
今年70岁的连某珍是某单位的退休职工,2007年她把丈夫庄某兴的医保卡交给了庄某波,从此,她有了一段长达4年的意外之财。
庄某波是南埔镇中心卫生院的医生。对事情的缘起,庄某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是这样解释的,“连某珍和我奶奶认识,她说丈夫庄某兴眼睛有问题,要到医院治疗,于是找到我奶奶,让给关照下。我就介绍她和陈某平认识。”于是,陈某平拿到了庄某兴的医保卡。
陈某平是庄某波的同事,年长2岁,对于庄某波“请求关照”的话,他做了。但庄某波在接受采访时说,他根本不知道陈某平是如何操作的。
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从2007年3月1日到2011年12月17日间,庄某波拿到了陈某平给的5500元,而连某珍则拿了11500元好处。简而言之,连某珍把丈夫的医保卡,通过庄某波交给陈某平,自己四年多的时间净赚了1万多元。“事实上,陈某平只给我4000多元,当时我也没问钱的来源。”庄某波说,现在自己想想真是太傻了。
靠医保卡赚钱的,并非只有连某珍、庄某波二人。
林某伟也是其中一人。2009年,林某伟把母亲庄某珠的医保卡交给了陈某平。该医保卡放在陈某平处几年,前年5月份左右,他才拿回该卡。三年多的时间,陈某平给了他1.2万元。
与陈某平同单位的护士陈某霞,也利用父亲的医保卡,赚了8000元。
柳某义是名小学老师,2009年6月份,他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给了陈某平,直到去年3月7日陈某平案发,四年的时间,陈某平给了他8000元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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