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厦门一女带着菜刀商场退货 店员被吓坏急忙报警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4-08-10 17:35
  

  带着刚买的菜刀跑商场退货,菜刀露出来了,闹剧也发生了。有人说,女子是因为退货受拒,拿菜刀出来威胁店员退货,女子却为自己辩解说,菜刀不慎掉出来,商场大惊小怪的。

  昨日上午10时许,一女子走进莲花路口一家电卖场,女子向店员提出,手机刚买没几天,充电后电池发烫,她要求退货。店员对手机进行检测后,说手机没有质量方面问题,不能退货。双方争执不下,矛盾愈演愈烈。

  于是,商场人员报警说,女子要求退货被拒,从袋子里拿出一把菜刀,还砍掉了柜台一角。女子向警察解释说,菜刀是新买的,回家前正好去商场,并非刻意带去商场。争吵时,菜刀不慎掉落,还不小心将柜台弄掉一块小角。

  (记者 曾嫣艳)

标签:菜刀|退货|吓坏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