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内沟河捞垃圾捞起107颗子弹 发现遗留子弹应上缴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4-08-07 17:19
  

子弹多达107颗

子弹来源有三种可能 将集中销毁

溪美派出所民警陈焕元告诉记者,从子弹的外观来看,这些子弹遗留的年代应该比较久远。

“目前我们对子弹的来源有三种推测。”陈警官说,一种可能是早期农村村民的“土枪”留下的;另一种可能是部队打靶所遗留;还有一种可能性是早期民兵组织的枪支遗留而来。陈焕元说,上缴的这批子弹有两截,弹头锐利,实弹长5.5厘米,教练弹长4.8厘米,重量只有实弹的一半。目前,关于子弹的来源还在调查之中。

“子弹有生锈迹象,装在纸盒子内,由涂着枪油的油布包裹着。”南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枪支爆炸危险物品管理中队副队长陈庆东说,打捞上来的子弹虽然有部分已经生锈,但是由于包装子弹的纸盒涂着枪油,里面的子弹大部分依然保持光亮完好。至于这些子弹还能否继续使用,他表示,子弹打捞起来后未经过枪械测试,无法认定。

陈庆东告诉记者,目前该事件已经上报市公安局,这批子弹将于近期进行集中销毁。

民警提醒:发现遗留子弹应及时上缴

“市民如发现遗留废弃的枪支、弹药,应主动上缴。”陈焕元说,遗留子弹如果处理不当,遇到磕碰极可能引发爆炸,危及人身安全。

他告诉记者,南安警方展开“雷霆治爆”专项行动以来,正在进行细致摸排整治,及时消除涉枪涉爆安全隐患。对于主动上缴遗留枪支弹药的市民,公安部门将不会追究其责任。

首页  上一页  [1]  [2] 
标签:垃圾|子弹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