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在晋江遭拘禁是谎言 实为花光钱后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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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愕真相:卖身筹游玩费
13岁的贵州籍女孩小湘(化名)8月1日在漳州报警称,她被网友骗至晋江遭拘禁近2个星期,还险些被强迫卖淫。昨日晋江市公安局通报称,民警调查证实,小湘撒谎并报假警。
晋江警方查明的实际情况是,小湘和男友及同学到晋江游玩花光钱,竟听在工厂打工的学姐郭某介绍干起了卖身筹游玩费的惊人举动。到了漳州,男友和郭某等又建议卖淫,小湘则拒绝再次提供性交易,独自离开却没钱回家,怕连累小伙伴们,就报警求助并撒谎。
自称:为看演唱会遭拘禁险被迫卖淫
8月2日,晋江警方接到漳州警方转来的一条消息称,一名13岁贵州少女小湘自称放暑假前来厦门要看演唱会,结果被网友骗到晋江非法拘禁半个月,其间还险些被强迫卖淫。
晋江市公安局获悉后,刑侦大队即成立专案组,于8月2日赶到漳州,将小湘及其母亲带回晋江协助询问调查。
“对于在晋江的情况,小湘一直闪烁其词,前言后语均有漏洞。”办案民警赖警官告诉记者,他们接触小湘后,发现另有隐情。
民警做其母亲思想工作,并对小湘谆谆教导。小湘渐渐坦露心扉,民警循线追查,抓获4名相关男子后,还原事情经过。
实情:经学姐介绍女孩卖淫赚生活费
赖警官介绍,7月18日,男孩小明、小林(均为化名)和小湘等3男3女相约到晋江游玩。这6人同是贵州铜仁一所学校的初中生,小湘在读初一年级,他们是3对情侣,其中小明是小湘的男朋友。
到晋江入住旅馆,在周边游玩上网消磨时间后,6人带来的2000多元钱全部花光了,其中3人离开到厦门。没钱生活,小明、小林和小湘联系了大两届的学姐郭某投靠。17岁的郭某辍学在晋江某鞋厂打工。
为了赚取生活费,郭某介绍说可以通过和男子玩玩赚钱,小湘同意了。接下来,郭某联系两名“皮条客”工友陈某和何某。经介绍,在该厂员工宿舍内,小湘以每次200元的价格向该厂工人李某和邹某提供性服务,此外陈某也付钱嫖娼。每次交易,郭某负责收嫖资,再提供给3名同学食宿。
警方介绍,小湘主动陈述其在晋江期间并未遭受到非法拘禁,卖淫行为也未遭受强迫。
报警:不愿再卖淫没钱回家求助撒谎
29日,小明、小林、小湘和郭某离开晋江到漳州。几人建议小湘再去出卖身体,这样省力来钱快。
“我不干了,不要成为你们的工具。”此时小湘表示抗议,但另外3人显露不满。随后,小湘想家便独自离开,但因没钱回去就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又担心说出真相会连累几个小伙伴,就撒谎编造被拘禁险些被迫卖淫的情节。
8月4日,在民警的教育劝导下,小湘由母亲带回严加管教。目前,陈某和何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刑拘,李某和邹某是否涉嫌犯强奸罪,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历:缺家长管教发育成熟很是叛逆
赖警官了解到,小湘自幼和外婆生活在一起。9岁时,小湘父母亲开始长期分居,母亲更疼弟弟。因长期缺乏家长管教,在外婆的溺爱下,小湘很叛逆。刚念初一,她就交了男朋友。从外表上看,小湘女性第二性征发育良好,看起来很成熟,完全没有13岁女孩的稚嫩。
“她再不听话,就只能随她去了。”对于小湘,母亲也显得很无奈。
心理督导师曹建军认为,因父母分居,小湘的心理成长会缺乏安全感,形成自卑心理,这容易导致行为退缩或者反向表达形成强势行为。而母亲疼爱弟弟,小湘会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对自己看得比较轻,直接结果是转化为对朋友在意,依靠信任同学。当同学建议卖淫赚钱时,小湘轻视自己、信任同学的心理占据主动,如果自身对性比较不在乎,就会顺从提议。
对于以后的教育,曹建军建议,孩子都会犯错,家长应多包容其错误行为,鼓励其正确选择。灌输“只有珍惜自己,别人才能珍惜你”的理念。(记者吴水保黄祖祥通讯员何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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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5日,自称李梦婷的16岁江苏籍少女小花(化名),向泉州惠安辋川边防派出所求助,称与父亲走散。民警介入发现,其提供的姓名及家庭情况无从查实,随后更在少女的QQ空间看到,有多名省内外各地派出所民警和协勤,留言指责“李梦婷”是骗子。
警方进一步查证证实,小花专门忽悠警察。她出生后被遗弃,养父抚养其15年。2011年养父去世后,小花想不干事就来钱。此后2年,小花流浪江苏、浙江、广东和福建等多省,通过编造“父母早亡”、“遭继母虐待”等悲惨家世或见网友被骗等故事,报警求助,以一咬嘴唇就能哭的本领,忽悠各地派出所民警解囊相助,脱身离去吃喝玩乐。
“浙江警察最大方,给钱就是七八百;福建警察少一些,那也有四五百;广东警察最小气,报警就送救助站。”小花总结出忽悠心得,她自称仅在江苏就忽悠了180多个派出所,不过民警从可查实的情况来看,被忽悠过的派出所只有十几个。(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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