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厦门分尸案断臂漂到台湾金门县 台方捡到归还

www.ijjnews.com   中国新闻网  2014-08-05 10:55
  

  原标题:厦门分尸案断臂漂到台湾金门县台方捡到归还

  中新网8月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福建厦门去年4月发生一起杀人分尸案,被害人手臂漂流到台湾金门县,经两岸司法互助,8月4日完成手臂移送,也成为两岸移交杀人案遗骸的首例。

  “中央社”引述台湾法务部门称,福建省厦门市的卢姓男子去年4月6日因与女友发生口角,以皮带勒死女友后,分尸8块,将躯干与肢体分别带到五缘湾、厦门渡轮码头等处丢弃。

  约一个月后,死者的右手断臂在台湾金门县金宁乡海岸被发现,大陆公安部在同年6月,通过两岸司法互助管道通报,请台湾方面协助查案。

  台湾法务部门接获大陆方面的请求及所附尸块DNA数据后,检验确认无名手臂属于上述案件中的死者。

  全案经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以杀人案提起公诉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基于手臂是侦审杀人案重要物证,今年6月,依《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向台湾法务部门提出“调查取证”协助请求,请求移交尸块,8月4日完成移交。

标签:分尸案|金门县|厦门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