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正文

南安警方处罚出奇招 滥用远光灯司机体验“被照射”

www.ijjnews.com   泉州网-泉州晚报  2014-08-05 09:01
  

多次整治效果欠佳 泉州南安警方处罚出奇招滥用远光灯司机体验“被照射”

违规司机感受被远光灯照射的滋味,体会滥用远光灯给他人带来的危害。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记者 杨佳彬 黄耿煌 通讯员 陈小东)滥用远光灯,这项“顽疾”一直困扰着不少路人。昨日,记者了解到,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为整治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推出了新的处罚法,即滥用远光灯的司机,被要求坐在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车辆前,感受被照射的滋味,让他们体会一下远光灯给别人造成的困扰。

现场 违规司机换位体验“被照射”

近日,在南安市体育馆门口,一辆黑色小车开着远光灯从新华街向柳城路行驶,强烈的灯光刺得路人不能直视。 民警给司机吴先生开了一张警告单,并告诫他:“你开远光灯,照射到对方车辆时,会造成对方车主暂时性失明,这是非常危险的。” 随后,司机被要求坐在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车辆前,感受被照射的滋味。体验后,吴先生连连表示,以后一定规范使用远光灯。

当晚,共有11名司机因滥开远光灯被警方查处。

危害 滥用远光灯造成对方短暂失明

“对于滥用远光灯的行为,我只能用非常厌恶来表达。”市民郭小姐说,自己高度近视,每次两车交会时,对方车辆如果开远光灯,她常会看不清前方的路,尤其是在转弯处,远光灯的照射会让她看不清前方车辆转向灯的指示方向。“每个人在考驾照时,教练都会告知不能滥用远光灯。在没有路灯的黑暗区域,可以开远光灯,但在两车交会时需切换成近光灯。”

“有一些车辆的车灯经过改装,安装了氙气灯,且没有加透镜,车灯超亮。”司机老吴表示,这些车灯照射过来,像要刺瞎眼睛一样,造成短时间失明。

“对于滥用远光灯行为,就该这样持续严查下去,司机才会养成合理使用远光灯的习惯。”家住柳东社区的李先生带着儿子在现场观看整治活动,对整治滥用远光灯行为大加赞赏。

成效 有效遏制获广泛关注

整治期间,南安警方在微博上发布了相关信息,随即引来网友围观,短时间内点击率过千万、转发超10万、评论过万,同时@人民日报、@环球时报、@新闻晨报、@东方早报等媒体及@李亚有鸭梨、@警晓慎微等58位网络名人、“大V”对该所的措施进行关注,并求将此“创意处罚法”推广开来。

据溪美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民警在查处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中发现,不少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错误地坚持“我开远光灯碍着谁”的想法,更谈不上为其他驾驶员和路人的交通安全进行考虑。在进行多次整治仍未取得较好效果后,溪美所经过征求多方意见,应势而出“换位体验”的新举措。目前,已有近百名驾驶员亲身体验了滥用远光灯的坏处,辖区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也得到了极大的遏制。

标签:滥用|远光灯
稿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