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主流媒体看晋江 >>正文

晋江某公司工程部经理 收受百万现金被刑拘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4-07-31 09:50
  

  晋江新闻网7月31日讯  索贿不成东窗事发,晋江某房地产公司工程部经理陈某收受百万现金,大开方便之门,给建筑承包商通融工程预算、审核。目前,陈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介绍,去年7月,建筑承包商张某向晋江某房地产公司的工程部经理陈某,送去一盒月饼及两条硬中华香烟,希望其尽快核算、支付工程款。此后,陈某暗示张某不会“做人”,张某就将2万元现金送给陈某,再次请求其帮忙。但陈某直言“是不是把他当成要饭的”,暗示张某给的钱太少。

  张某因要不到工程款,没钱发工资给工人,工人找到陈某的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今年7月24日,该公司老板预感到事情的严重性,到晋江市公安局报案,经侦大队民警依法查实陈某的索贿行为后,将他带回审查,陈某对自己向张某索贿并收受2万元现金的事情供认不讳。

  经进一步审查,另一建筑承包商黄某于2012年至去年年初,为获取更大利益,提高工程造价,多次要求陈某在对工程预算审核时不要严格把关,并允诺事后会给“好处费”。果然,陈某在之后的工程预算、审核方面给黄某的建筑公司大开方便之门,黄某也如约先后分多次通过银行转账100余万元给陈某,黄某在陈某的“帮助”下,从该工程非法获利1000多万元。

  目前,陈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索贿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记者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曾桂蓉 巫凌峰)

标签:受贿|刑拘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