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杀醉猪”团伙专对醉鬼和夜宿街头的人行窃
康先生坐在路边,小偷一人望风,一人小心翼翼地行窃
闽南网7月31日讯 “杀醉猪”,最初来自小偷的“行话”,指对路边酒醉不醒的人行窃。
这个夏天,思明辖区内的“杀醉猪”警情每晚都有,有的团伙还盯上了睡在街头的背包客。警方说,这或许与游客多且逢世界杯有关。“杀醉猪”团伙大多在娱乐场所周边游荡,对醉酒人士下手,有的见醉酒人乘的士,还会骑摩托车尾随,再找机会下手。
昨天,厦门警方对外通报,于近日打掉了两个“杀醉猪”团伙,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破获盗抢案件10余起,目前5人已被刑拘。
警方提醒,驴友、背包客等,还是要到正规的酒店住宿,保证安全,以免省小钱而失大财。
为偷醉汉金项链 先踢一脚看反应
小偷兄弟:
漳州东山的康先生有个表弟在厦门。7月4日晚,哥俩在明发商业广场一夜总会喝酒,喝到次日凌晨3点多。随后康先生欲走回厦禾路的酒店休息,但离酒店200米远时,他酒劲上头,坐在路边睡着了。
清晨6点,酒醒了,他突然发现,脖子上价值1.2万元的金项链和手上的手表都不见了!他赶紧报警。
思明警方调监控发现,当天清晨5点24分,2名男子靠近康先生,一男子骑着摩托车望风,另一个红衣男先用脚踢了踢康先生的脚,见其毫无反应,便拿出一把剪子朝金项链下手了。怕康先生醒来,随后,红衣男退开又晃悠了一圈,然后脱下康先生的手表,离开现场。
民警经过摸排,发现视频中的2个小偷在7月5日凌晨出现在斗西路一带。7月17日,警方在思明区西林村和湖里区古地石一出租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路(28岁)和刘某兵(27岁)兄弟俩。
兄弟2人交代,自今年5月份以来,在厦禾路、洪莲中路、岭兜等多个路段,专门盗、抢路边酒醉行人身上财物10余起。
为不被“同行”举报 “见者有份”平分赃
3人团伙:
7月10日晚,也有8起类似警情。其中一起在中山路,来自山东的一名轩姓务工男,打算次日离开厦门,为了方便,夜宿中山路,谁知被一个3人犯罪团伙盯上。3人正打算偷偷行窃,岂料轩某醒来,于是持刀要挟其交出几百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该团伙3个人分别是任某坤(25岁,贵州安龙县人)、许某斌(39岁,重庆市忠县人)和梁某安(48岁,湖南省汉寿县人),他们分工明确,有人踩点、有人望风、有人专门负责行窃,专门在中山路、轮渡一带游客聚集的路段,寻找夜宿人员下手。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为了不被另外的犯罪团伙成员举报,他们采取“见者有份”的平分分赃方式。(记者 许茵茵 实习生 刘梦婷 通讯员 厦公宣 文/图)
- 网传不买房也能落户厦门 为公益捐款可获指标2014/07/30
- “海洋神话号”邮轮 明年将在厦母港开通航线2014/07/28
- 网传厦门鼓浪屿渡轮票价将涨 游客票价从8元涨至35元2014/07/28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