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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晋江提高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7-30 08:02
  

  晋江新闻网7月30日讯  记者昨日从晋江市民政局获悉,即日起,晋江将在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贫困家庭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方面提高补助标准。

  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上,每个服务站运营补贴由之前的1万~2万元统一提高至2万元。在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上,对用房属自建、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补助由之前的0.6万元提高至1.2万元;对用房属租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补助由之前的0.3万元提高至0.6万元,分5年拨付。在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上,每年每床补助由之前的1200元提高至2400元。在贫困家庭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上,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孤老优抚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低保老人的专项护理补贴由之前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至2400元。

  “此次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标准,都是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提高20%后确定的。”晋江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提高养老服务有关补贴标准,能够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激发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热情,有利于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推动晋江养老服务事业更快发展。

  据悉,目前,晋江市60岁以上老年人1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9%,其中五保老人和低保特困老人3640人。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5所,居家养老服务站176个,老年活动中心501座,总床位数3700多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6张左右。(记者_林文婧)

标签:养老|服务补贴|晋江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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