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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经营幼儿园 阿伯借机强奸、猥亵托管幼女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07-17 08:54
  

  闽南网7月17日讯 妻子经营幼儿园,已年过半百的丈夫却利用代为看管幼儿之机,多次强奸、猥亵托管幼女。前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船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4个月。

  林某船的老婆徐某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白礁与人合开一家星光幼儿园。虽周末、节假日,幼儿园不开园,但是基于对徐某的信任,还是有部分家长因为照顾不来,会把孩子托管在徐某家里。由于徐某平常工作较忙,到周末时,托管在家的孩子多由其丈夫林某船代为看管。

  谁知,平日里孩子眼中慈祥的阿伯林某船,竟变成强奸、猥亵的“色阿伯”。 

  2013年9月至10月间,林某船趁妻子外出家中无人,将7周岁的被害人小梅(化名)、4周岁的小菲(化名)和千千(化名)带至二楼客厅看电视。其间,林某船将被害人小梅单独叫至二楼房间内,戴上安全套,当天内三次与小梅发生性关系。

  随后,在客厅看电视时,林某船又伸手去摸小菲和千千的下体,猥亵两人。

  小梅天真不懂事,误将安全套冲水后藏于书包带回家玩。她父亲发现后报警,才将林某船绳之以法。

  检察官说,本案中,被告人林某船明知三被害人均未满12周岁仍实施性侵及猥亵行为,且对被害人小梅实施强奸达三次,属“多次实施强奸犯罪”,依法应当从严惩治。公诉人对被告人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也被法院采纳。

                                           (海都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刘慧瑛 颜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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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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