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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私占公共停车位现象普遍 部分店主占地为王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7-16 08:50
  

  晋江新闻网7月16日讯  昨日上午,网友“人生旅途都在修行”@晋江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反映:福隆广场三期对面,一辆废弃的摩托车霸占着车位。摩托车的背后是一家洗车场,据该网友介绍,洗车场关店前都会拖摩托车出来占着位置。

  晋江市区停车位已如此紧张,但还有不少店家“占地为王”,该微博引来不少晋江乃至石狮、漳州等地网友的围观和评论。市民蒋先生就抱怨:最近停车位难找,乱停交警又要贴条,商户门口停车位经常被占用。网友@劳拉-chen也反映:有的商家甚至挂着告示贴,本店门口请勿停车。

  每周清除两车障碍物

  多位网友认为,应对私占车位的行为进行处罚。

  @强壮的胖纸:联合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查封。

  @灵感部落CEO:相关单位要出台明确处罚措施,尽快开出第一张罚单,通过媒体曝光,相信这种情况会逐渐减少!

  记者从晋江交警一中队了解到,目前,该中队每个星期都会对辖区私占停车位行为进行一次大查处,往往都能清除障碍物满满两车,但依旧屡禁不止。

  也有网友持不同观点,认为把车停店门口,会影响出入和做生意。

  @本人不喝牛奶:店家其实也很无奈,车挡在店门前,顾客没车位停,肯定影响生意。万一车被划了,肯定要来问,也是怕麻烦,看能否多增加小车停车位,提倡公交优先,适度增加自行车停车位才是正道。

  网友建议:对话解决 文明需自觉

  其他网友,如@厝边的beautifulday建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停车场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其实,无论是乱停车或是用物件占用车位,光靠整治是不够的,如何在二者之间取得平衡点,还要靠教育和引导,不断提高市民素质。

  @麻麻爱垲垲建议:商铺代表及政府代表应该好好坐下来讨论下!达到一致意见才是解决的最终办法!

  @漳州小鱼:文明需要更多的监督,也需要更多的自觉。

  他山之石:缴费“专用”泊车位

  浙江省金华市今年6月出台了《市区人行道单位占道停车泊位管理暂行规定》,沿街单位可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缴纳一定费用就可以获得“专用”停车泊位。实行一年一批,只接受单位和企业的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要避开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住宅区的出入口,并保持适当间距。(本网记者_李华燕 颜雅)

标签:停车位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邓驯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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