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岸街和阳光路“诚信经营示范街”立牌
晋江新闻网7月3日讯 不久前,晋江市文明委表彰了2012-2013年度晋江市“诚信市场”等一批诚实守信的先进单位,其中塘岸街、阳光路获评晋江市“诚信经营示范一条街”。近日,“诚信经营示范街”的形象招牌在阳光路、塘岸街街头竖立起来,成为一道新的风景线。
据了解,阳光路、塘岸街有商户157家,其中有10余家商户获评“诚信经营示范商户”。
位于塘岸街的新特新鞋业,此次获评“诚信经营示范商户”,他们在阳光路、塘岸街经营已有十五年多。新特新鞋业负责人林友裕表示,塘岸街、阳光路能评上示范街,是街上每一个商户的荣誉,需要大家共同自律和爱惜。
连续多年被评为“诚信经营示范商户”的晋江市跨世纪百货(连锁)有限公司,三十年前在塘岸街、阳光路从100多平方米的店面起步,发展到现在在晋江、厦门等地开设多个大卖场,拥有员工300多名。
“人无信不立。诚信经营对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晋江市跨世纪百货(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有远说,正是因为坚持诚信,公司和供货商、消费者、员工三方都有着非常良好的关系。早在多年前,跨世纪百货就开始承诺消费者购买七天之内可无理由退换货,同时,企业也从不拖欠供货商的货款和员工工资,许有远更是和不少供货商成了好朋友。
晋江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李冬桂说,2012-2013年度晋江市“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是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经过查询晋江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记录、监管巡查记录和12315投诉记录,征求经贸等部门意见等程序进行评选的,希望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实际行动发挥诚信先进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若商家有不诚信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15投诉。(记者_董瑞婷 曾舟萍 陈巧玲 通讯员_卢添兴 文图)
- 倡导诚信经营 共筑文明城市2014/02/2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