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人社部回应“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保”等传言 称存在误读

www.ijjnews.com   新华网  2014-07-02 09:24
  

新华网北京7月1日电(记者张晓松、崔清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表示,最近,社会上出现了对条例某些内容的误读、误传,主要集中在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险上。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

由于条例事关全国111万事业单位、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社会上盛传从7月1日起“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3000余万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保”等消息。

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是从2003年开始的,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条例只是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了这项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条例对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也只是作出了原则规定。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中央部署,统筹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这和条例实施工作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条例实施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开始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说,对这些社会关注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加强正面引导,消除误解,防止恶意炒作,切实维护稳定。

标签:事业单位|参保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