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正文

河南查出127人高考替考 枪手指纹验证露馅依然过关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14-06-18 08:33
  

河南查出127人高考替考 枪手指纹验证露馅依然过关

招募枪手的小广告出现在不同的学校,留下的是同一个手机号码。

河南查出127人高考替考 枪手指纹验证露馅依然过关

“李老师”组织大家在华中科技大学进行考前测试,只有水平过关的学生才能最终成为枪手。

河南查出127人高考替考 枪手指纹验证露馅依然过关

“张老师”自称是华中科技大学的教师。

河南查出127人高考替考 枪手指纹验证露馅依然过关

在指纹机报警多次,监考老师提醒使用中指后,“女枪手”仍坚称自己的食指是中指,最终通过检测。

原标题:河南查出127个高考枪手

央视曝光替考利益链 5万元可上重点本科 教育部已派出工作组调查

昨日,央视曝光高考枪手替考利益链,有人组织武汉在校大学生“枪手”前往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替考,组织者称给枪手5万元可考上重点本科。对此,教育部已派工作组赶赴河南省、湖北省指导督办调查,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发布情况说明称,已查实违规违纪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

厕所小广告:诚聘枪手酬劳高

高考前几个月,在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教学楼的厕所里,出现了招募高考枪手的小广告。虽然广告出现在不同的学校,但是留下的竟然是同一个手机号码。打通这个号码之后,一个自称是“李老师”的人提出了应聘枪手的条件。

“李老师”说,他会安排高校的大学生做高考模拟试卷来测试能力。只要测试过关,大学生就能成为枪手了。在与“李老师”的QQ聊天中,他报出了充当高考枪手的价码——考上二本两万元,一本三万元,重点一本五万,如果考上了全国名校,酬劳还可以商量。

枪手组织者:代考已经很多年

在距离高考不到一个月的时候,这位神秘的高考枪手组织者“李老师”露面了。“李老师”满口承诺,高考进场查验身份的每个流程,他都会安排妥当。替考者将做好的指纹膜贴在手上,到考场直接按指纹就可以。

即使能通过电子仪器识别的指纹验证,监考老师还会用身份证、准考证上的照片与考生比对,看是否为本人参加考试,这一关怎么过?“李老师”表示用钱搞到位就可以了,他们操作高考代考会在河南省的几个县城里进行,因为在这几个县城里,他们可以买通关系,在监考的各个环节获得通融。

而根据规定,高考每场考试都会更换监考老师,万一被查出代考怎么办?“李老师”表示,只要买通了主监考,这些都不会出问题。打点一个考场,去年起步是6万元,今年起步是7万。“李老师”一再表示,只要有重金铺路,层层关系都能打点妥当,而他为各类考生提供代考服务已经很多年了,从未出过事。

神秘张老师:自称华科大老师

6月1日,“李老师”通知大家进行高考前的最终测试,只有水平过关的学生才能最终成为枪手。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李老师”居然堂而皇之地把测试的地点选在了华中科技大学的校园里。在当天的最终测试中,到场的几名枪手最后都顺利通过测试,拿到了“枪手”的资格。“李老师”嘱咐每位枪手,要努力复习,争取更高的分数。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面对这么严重的处分,这些枪手为什么还敢以身试法呢?在闲聊中,代考者都心存侥幸,并表示,出了问题自己走掉就可以,剩下的交给“张老师”。

“张老师”是“李老师”的上线。6月5日,“李老师”向枪手们发出通知,招募枪手的考生家长们已经来到武汉。“李老师”和“张老师”在这一天中午安排枪手见家长。在“李老师”的安排下,两名枪手被派往河南杞县,为那里的两名考生做代考。而其他三名枪手的考试地点,则被安排在距离杞县不远的通许县。

临出发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校门口,“李老师”的上线“张老师”出现了,他向每一位枪手支付了5000元的定金。“张老师”自称是华中科技大学的教师。

此外,“李老师”叮嘱每位枪手,去考场的时候千万不要带自己的身份证,以免被监考老师揭穿了真实身份。“李老师”向枪手们保证,即使他们没能成功进入考场,也能得到一万块钱的辛苦费。

随后,在“张老师”和“李老师”的一一介绍下,枪手们与考生家长接上了头。每位枪手都由相对应的考生家长领走,从武汉高铁站出发,“开赴”河南各个考点。在车上,枪手们依然在认真复习备考。

6月5日晚上,家长带领着枪手们抵达目的地。一位家长表示,他们已经向监考老师打点了钱财,老师不会为难枪手。

[1]  [2]  下一页  尾页
标签:替考|枪手|指纹|高考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