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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生不巧被掉下的水泥砸中头部 缝了10多针

www.ijjnews.com     2014-06-18 08:37
  

  晋江一名一年级学生,在祟德路一茶叶店楼下被掉落的天花板砸中,头部被缝10多针。

  晋江新闻网6月18日讯  带着孩子到朋友店中做客,却不料孩子被店门口天花板掉下的水泥砸中脑袋。

  14日下午5时30分许,家住曾井社区的肖女士带着8岁的儿子去朋友在崇德路(近泉安中路一侧)经营的茶叶店做客,可没想到在店门口走廊天花板下玩耍的儿子却出了意外。

  肖女士回忆,当时儿子吃得满嘴都是冰淇淋,肖女士正准备跟儿子开玩笑时,不想话还没说出口,就听到了一响声。刚刚还甜滋滋吃着冰淇淋的儿子躺在了地上,血不断从头部流出,儿子头部周围散落了一地从走廊天花板上掉下来的水泥板。这一幕吓坏了在场的人,大家赶忙把孩子送往晋江市医院。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肖女士儿子小豪出事的地方。记者抬头看到,茶叶店前的走廊天花板有一个近一平方米面积的水泥板缺失,那天砸中小豪的水泥堆积在人行道的一旁。小豪告诉记者,他想到周六下午发生的事情心里还是很害怕。

  记者看到小豪时,他右部头皮缝了数针,呈现一个“L型”裂伤。在小豪的病历上,记者看到了医院在事发后对小豪伤情的检查报告:“两边长各2cm,深达颅骨表面,头皮外翻。”诊断结果为:“头皮裂伤,右膝皮肤挫伤。”虽然小豪已经出院,但由于受伤地方为头部,仍需在家静养继续接受观察。

  事发后,肖女士也向派出所报案,并及时联系茶叶店的出租方。肖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与商店出租方在事故责任上还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商店的出租方朱先生。朱先生认为,由于掉下的天花板不在自己租出的面积范围内,而是在商店外部,属公共场所,事故责任一方并不在自己。(记者_柯雅雅 王家煜 实习生_林小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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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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