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首届中阿城市论坛在泉举行 丝路起点开启合作新篇

www.ijjnews.com   泉州网-泉州晚报  2014-06-18 08:26
  

20多位中阿城市代表和专家学者畅谈——

丝路起点 合作新篇

回顾历史,中阿双方有着怎样的深厚友谊?展望未来,中阿双方又应如何优势互补、务实合作,走向更加光明的前景?昨日举行的首届“中国阿拉伯城市论坛”上,20多位阿拉伯和国内城市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围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及中阿城市间合作前景畅所欲言,在观点碰撞间,呈现了一场思想的盛宴。本报记者特摘录部分与泉州相关的精彩观点,与读者共同分享。

议题一:

如何建设“一带一路”

从经贸向人文 泉州大有作为

首届中阿城市论坛在泉举行 丝路起点开启合作新篇

搭建“心灵丝绸之路”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长周烈)

中阿双方面向未来共建“一带一路”,不能只等同于进出口石油、矿产,而应努力扩大双方包括农业、制造业、金融、科教文化等在内的全领域合作,推动双方的共识从政府层面向企业、向民间延伸拓展。特别是要加强双方官方和民间多层次的人文交流,搭建连接中阿人民的“心灵丝绸之路”,推动双方关系在稳定和可预见的环境中顺利发展。

首届中阿城市论坛在泉举行 丝路起点开启合作新篇

期待携手海丝起点城市泉州

(浙江省义乌市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任王建新)

泉州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城市,在古代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经济文化交流中起到重要作用。而如今被阿拉伯商人称为“阿里巴巴宝库”的义乌,也是新丝绸之路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在建设“一带一路”过程中,义乌拥有市场上的优势,而泉州则拥有历史、地缘、产业等各方面的优势,希望两座城市深度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首届中阿城市论坛在泉举行 丝路起点开启合作新篇

海洋文明将让泉州古港重焕活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城市经济研究室主任刘治彦)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今后10年将是中阿深化合作、扩大交流的重要时期。与此同时,21世纪是海洋文明时代,可以预见,今后中阿双方不仅可以在常规商品贸易方面互通有无,更可以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海洋开发等高新技术领域展开合作。这个过程中,曾作为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东方第一大港的泉州古港,将迎来全新契机,重新焕发活力。

首届中阿城市论坛在泉举行 丝路起点开启合作新篇

在挖掘遗存伊斯兰文化中探索合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暨南大学考古与文化遗产研究所副所长王元林)

泉州、广州等城市历史上是我国与阿拉伯国家友好交流的见证,至今仍留有丰富的历史遗迹。可以通过挖掘遗存于东南沿海地区的伊斯兰教文化,从文化符号来探讨历史上的文化交流与融合,从伊斯兰教文化中包容性、继承性、开拓性、实践性、区域性等特征中摸索“一带一路”建设的方式,进一步发展中阿地方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更多的城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首届中阿城市论坛在泉举行 丝路起点开启合作新篇

泉州要发挥“海丝”魂作用

(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会会长陈达生)

历史上,泉州城市曾以阿拉伯文“宰(刺)桐城”名扬世界,被马可·波罗称之为世界第一大港。迄今中国所保存的中世纪阿拉伯碑铭70%在泉州。改革开放以后,泉州最先迈出步伐,丝绸、服装、鞋帽、瓷器、茶叶、石材贸易迅速沿着海上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铺开。1988-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丝绸之路综合考察项目”,把泉州定为在中国的最主要考察地。

今日,泉州响应中阿共建“一带一路”号召,率先承担举办首届“中国阿拉伯城市论坛”,更要发挥海上丝绸丝路之魂、中阿人民交流之根的作用地位,在中阿交流合作新征程中再次扬帆起航。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标签:阿城市|城市论坛|丝路起点
稿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