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深圳生活22年 因居住证问题女儿无法高考
解说:
今年,广东深圳的高考报名人数创下了历史新高,达到了三万九千多人。同时,对于第一次实施的异地高考政策,也让80个外地户籍的考生今年得以在深圳参加全省高职类的高考,他们原本就生活在这个城市。而在深圳市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其实今年申报异地高考的考生实际上是144人,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剩下的64名考生被挡在大门外。
今天很多媒体都在关注着一个深圳华强职校的异地生,周莎莎。原本成绩优异的她,因为父母没有满足连续交纳三年社保的要求,而错失了此次在深圳参加高考的机会。周莎莎的父母在得知申请条件不够后,也曾努力想着补办方法。但最终还是无法严重的审核条件。
在广东省2013年11月27日出台的条例中,对于考生的申报条件做了明确规定,除了连续交纳三年社保外,还对考生父母的职业、住所、居住证及学生的学籍做出具体的要求,而这些条件义务无疑又将更多的靠身,挡在了深圳高考的门外。
深圳市美术学校 学生家长:
她等于今年就不能高考了。再一个她这个是职高不像普通的高中,她可以复读一年再考,它这个职高是没有地方可以复读的。
解说:
林女士在深圳生活工作已经22年,女儿小尼出生在深圳,今年18岁的她,正就读于深圳市美术学校高三年级。林女士曾自以为女儿异地高考的所有条件,但没有想到今年3月份得到通过,她还是在居住证上出了问题。
学生家长:
08年办的居住证,但是办的不是临时的,而是永久的。后面发了那个材料下来说不合格。这个材料是2010年自动把我们转成临时。我们去找公安局,公安局说是教育局给他们说的是一定要一年连续的证明。他们两个就这样推,推了两个月,还只有十几天就发准考证了,他说没有办法回原籍,回原籍,原籍已经过了,这个时间我们也报不了名。
评论员:
改革是仅仅往前走了一小步,从今年反映的现实来看,就有5.6万个考生,换句话说就有5.6个家庭受益。那么人们自然而然的就会期待,,未来明、年后年这个步子能能迈的内再大一点,口子能不能再大一点我们继续连线储朝晖研究员。储先生您看,这种改革客观的来说,这是倒逼下的改革。2012年的时候的确是从上到下,上面给下面给了一个最后的期限,一定要到2012年之前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因此也就倒逼出了12个省市的异地高考的方案。那么怎么把这种倒逼下去的改革,在某种程度上说,倒逼的改革有一种不情愿的感觉在里面,怎么从不情愿,让它变成一种可期待的一步一步往前走的力量?
储朝晖:
首先我们还是看随迁子女异地高考解决了多大问题。事实上我们算起账了,每一个随迁子女年龄组大约是在全国有一百万人,这个5.6万人只解决的1/20。
评论员:
我们这有一组数据帮我们解答一下,现在全国进城务工人数2.6亿,截止到去年年底,全国义务阶段的随迁子女的人数1277万人,刚才您又说,可能现在每年又有大概一百左右的随迁子女是要参加异地高考。100万和1277万是什么关系。
储朝晖:
讲到一百万是整个义务阶段,我们讲一百万是每年要参加高考的这个年龄组的人数。
评论员:
也就是未来每一年要大概一百万的人参加异地高考,您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吗?
储朝晖:
在全国不是很大的数字,因为它是是分布在各个省市。从目前来看,我们从里面解决了一千万里头的1/20。各个地方的政府还是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解决这个问题。而我们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从这个角度来说,各个地方政府把自己的资源或者政策用足用活,想办法解决这些人的问题。
评论员:
您还是需要跟我们解释一下一百万。也就是在未来若干年的过程中,每年大概有一百万左右的高考考生要参加异地高考。这个数字,就即便对于北上广核心城市来说,如果消化它,更何况不仅仅这三个城市消化这一百万的异地考生,您觉得难不难?
储朝晖:
这个有一定的难度,我们不能说没有难度。但是在各个地方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要制定一个政策,解决哪一部分的问题,我不能解决哪一部分的问题,这个有一个明确的交待,让公众感觉到是有道理的,能够说的通。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及时的推广整个高考招生制度的改革,就真正打破我们现有的计划招生体制,在这个基础上,让高校和考生之中相互的选择,这样一来就没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问题了。
评论员:
两个问题,一方面是对于北上广这种既得利益的享受者来说,不管从上到下恐怕都不愿意打破这样的一个现有的秩序,因为他们是现有秩序的享受者、得利者。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够打破这种看似非常坚固的这种分离?
储朝晖:
还是要积极的想点子、想办法,平衡各个方面的利益。同时一个大的目标,我们是建立公平公正的高考招生制度,在这个制度下是不能保护一部分的利益而损害另外一部分的利益。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