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普高计划招生比去年增700人 志愿表漏填无效
晋江中招工作意见出台,普高计划招生比去年增700人
志愿填报有变漏填无效
晋江一级达标中学招生计划
晋江新闻网5月29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晋江市中招工作意见》出台,今年,晋江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204人。6月9日~12日,考生可登录泉州市招办网上志愿填报平台,直接在网上填报志愿,6月21日~6月23日,将举行中考。
今年外地生源增加
晋江2014届初三毕业班在校学生15295人(其中本地生7697,外地生7598),比2013届增加1371人(其中本地生增加263人,外地生增加1108人),参照近年实际招生比例,今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比去年增加700人。
其中,养正、一中、季延、侨声、南侨、毓英、英林、平山、二中、磁灶等10所学校,保持去年招生班级数,共计100班,每班计划招生50人;首峰、内坑、陈埭、永和、紫峰计划招生8个班,比去年多两个班。
另外,泉州市区一级达标中学面向晋江招生32名(均为统招生),其中泉州一中7名、培元中学5名、泉州五中11名、泉州七中9名。同时,泉州一中“孙中山珍珠班”面向晋江招收1名家庭特困的学生,咨询电话:22783370。工作人员提醒,因为泉州市区面向各县区市招生的一级达标中学与晋江市6所一级达标中学同属第一阶段切线,若考生分数低于该学校在泉州市区的统招录取线而被退回的,只能参加第二阶段二级达标中学的录取。
此外,荆山外来工子弟学校将面向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招收100名初中毕业生,学籍挂靠在紫峰中学。中职学校计划招生5660名(已收保送生3597名)。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面向泉州市招收40名“厦大创新实验班”正常缴费生。养正中学国际班面向泉州市招收“中加高中课程实验班”学生100名。
不统筹择校生收费
今年一级达标学校招生,择校生比例下降,统招生和定向生比例提高。6所一级达标学校的具体招生计划可参看附表。体育考试成绩D级的考生不能填报一级达标中学。
晋江不统筹各校择校生收费。根据省定标准结合晋江高中免学费政策,一级达标中学择校生总收费标准为18000元,扣除免收的学费5700元,择校生实际一次性收取12300元;二级达标中学择校生总收费标准为12000元,扣除免收的学费5100元,择校生实际一次性收取6900元;三级达标中学择校生总收费标准为9000元,扣除免收的学费4500元,择校生实际一次性收取4500元。
今年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报考对象为具有本校两年(含)以上正式学籍的考生,即2012年9月30日前(以转学、审批表市局审批日期为准)经过市教育局审批成为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回原籍考生、无籍生、学籍手续不完整的学生及不具有两年(含)以上本校正式学籍的考生不能报考。工作人员提醒,从2015届(2012级)开始,定向生报考对象为:具有初中校两年(含)以上正式学籍,且在初中本校就读满两年以上的考生。在外校借读超过一年的考生参加中考时不能报考定向生。
志愿表漏填则无效
考生填报志愿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二级达标中学志愿(包括统招和择校)由原来的“四选三”变为“七选四”,7所二级达标校分别是英林、平山、二中、磁灶、首峰、内坑、陈埭;三级达标中学志愿(包括统招和择校)由原来的“五选三”变为“二选二”,分别为紫峰中学和永和中学。
另外,今年填报志愿时,要求每一位考生必须在二级达标中学统招志愿或三级达标中学统招志愿或五年专志愿栏,选择填报一个志愿(最少三选一),并在中职志愿栏至少填报一所晋江市属中职学校,否则该份志愿表无效。
根据泉州有关文件规定,今年晋江的普高招生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20分;
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10分;
除以上两项规定外的军人子女,今年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其他如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农村二女户等等,也有相应加分。以上学生都必须出具由晋江市民政局、人武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记者林天真)
- 晋江市区设37块交警提示牌 礼让行人从我做起2014/05/29
- 晋江计生补贴新政 市民可拨打85632132咨询2014/05/29
- 晋江首个标准化公交枢纽已开建 预计春节前完工2014/05/29
- 晋江安海30多吨巨石从车上滚落 幸好路人稀少2014/05/29
- 晋江商住小区业主缴存的公维金可以实时查询2014/05/29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