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主流媒体看晋江 >>正文

晋江组织微信粉丝跟交警上路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05-26 09:23
  

  晋江新闻网5月26日讯  昨日上午,晋江交管一中队组织8名微信粉丝,一起在市区跟交警上路,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随手拍,消陋习”警民互动活动最后一期活动,记者和粉丝们跟随交警,在市区几个主要路口,抓拍到了没戴安全帽、闯红灯、车辆违停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昨日上午9时许,粉丝们跟着交警们先来到晋江大剧院灯控路口。作为市区最繁忙的路口之一,这里的交通违法行为也较多。民警张警官先给粉丝们介绍了摩托车和小车的几种常见违法行为。之后,粉丝们就开始抓拍。看到有人在抓拍,很多违停车主这才上车将小车开走。

  参加活动的22岁粉丝的林先生说:“我自己也有开车。参加活动可以知道哪些行为是交通违法,以后就不会去做了,也会告诉朋友们不要做。”

  晋江交管一中队庄副中队长表示,今后,还将组织微信粉丝,一起抓拍工程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海都记者林天真 通讯员蒋巧玲)

标签:微信粉丝|抓拍|交通违法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邓驯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