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晋江时政 >>正文

污染物减排 未完成任务的将“一票否决”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5-26 07:58
  

  晋江新闻网5月26日讯  据福建日报省政府日前下发《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的减排目标任务为:和去年排放总量相比,化学需氧量减排0.5%(其中工业、生活污染源各减排0.5%,农业污染源减排1%),氨氮减排1%(其中工业、生活、农业污染源各减排1%),二氧化硫减排1%,氮氧化物减排4%。

  意见要求,加大减排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对进展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及时通报预警。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地区和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暂停其新增相应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和污泥规范处置,确保完成长乐潭头等9个列入国家责任书2014年度重点项目的污水处理厂新(扩)建项目,力争上半年完成43个省级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污水集中处理。全面启动“六江两溪”流域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污水处理工作。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无故不运行及污水处理厂建成一年后负荷率未达60%的地区,实行区域新增水污染物建设项目环保限批。

  同时,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省级以上(含省级)工业园区要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期完成的,实行园区限批和摘牌。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面,年底前全省90%的规模化养殖场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

  机动车排放治理方面,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开展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的前期工作。加快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标签:污染物|减排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邓驯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