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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照顾30日前申请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5-25 09:11
  

  晋江新闻网5月25日讯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符合享受今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的考生须向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领取相应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连同证明材料,于5月30日前送交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规定,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指定2名以上在职工作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照顾项目和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件进行核对确认,并将考生录取照特征信息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再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复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照顾政策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政策。(记者陈海勇)

标签:高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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