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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区划出4处夜市区域 取缔流动摊贩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5-20 07:53
  

  晋江新闻网5月20日讯  近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出台《城区夜市摊点规范管理方案》,在晋江市区划出4处夜市集中经营区域,探索规范化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容秩序。

  这4处夜市摊点集中区域分别为:石鼓路(泉安路路口至内沟河);湖光路(捷龙超市嘉诚店东侧至青华鞋服市场路口);江声路(爱乐酒店南侧至帝豪广场);新华街(东华街转角至惠民街路口)。

  按照规定,夜市摊点集中经营区域以小商品、服装类为主,经营时间为夏季18:30——22:30,冬季17:40——22:00。同时,不能影响交通,应保持摊点周围环境卫生,垃圾须及时清理;不准破坏、损坏市政设施。

  “以前,没有固定的摊点,卖东西到处东躲西藏的;现在好了,总算有了个安心摆摊的地方。”获悉晋江市区划出夜市经营集中区域,摊贩刘树荣告诉记者。

  根据新出台的这份方案,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将城区街道划分为严管街道和次严管街道。严管街道不允许设置任何摊点;次严管街道允许部分路段合理设置夜市摊点。

  据悉,列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严管街道的有:中心城区主干道、世纪大道等;江声路、湖光路和石鼓路部分路段列为次严管街道。

  此外,晋江市行政执法局还在市区新华街、泉安路等地方设置12处“便民服务点”,对“三修”(修表、修锁、修鞋)摊点实施全面规范管理,对服务设施统一规格、统一围挡、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疏堵结合整治占道经营等市容乱象。

  据悉,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目前正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容市貌提升月综合整治行动,此次对夜市摊点及“三修”便民服务点的规范经营,是该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市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的有益探索。

  市容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中队将加强对夜市集中经营区域进行监管,规范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疏导规范其余路段片区的夜市摊点定点集中经营。此外,新设“三修”便民服务点可向市容中队提出申请,经执法人员实地查勘后予以考虑设置。

  对于未在上述指定区域经营的流动摊贩,经执法人员多次教育、劝导仍不改正的,将予以取缔。(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毕中)

标签:夜市|晋江|流动摊贩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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