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注“晋江供销社现象”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4-05-16 15:11
本报讯 (记者许雅玲 石伟琴)从3月28日起,本报报道的《晋江供销社现象》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还感动了远在北京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他们委派《中华合作时报》记者深入福建进一步采访,继续挖掘他们的事迹,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供销合作事业发挥作用。
日前,《中华合作时报》新闻部记者王敏,会同《中华合作时报》福建记者站站长林小瑛,在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法律顾问室主任、合作指导处调研员刘常云的陪同下,深入晋江供销社采访,看望李池池、李抚西,走访农资超市、庄稼医院等,并采写洪肇战的相关故事,相关报道将于近期推出。
《晋江供销社现象》讲述了晋江供销社员工几十年来接力照顾两名非亲非故的老人以及晋江供销人服务“三农”、互助互爱,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事迹。报道一经推出就被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福建·群众路线网、中国经济网、网易新闻等国内众多知名网站转载,引发网友热议。
标签:供销合作|晋江|供销社|现象|合作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