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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药、灌酒、性侵 四老乡合伙施暴强奸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5-15 08:54
  

  晋江新闻网5月15日讯  “下药”、“灌酒”、“暴力性侵”,这是一组让人不寒而栗的字眼,然而,男子罗某峰与三名贵州籍老乡正是这样对三名女子施暴。近日,罗某峰等4人一审分别被晋江市法院判处4年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男子罗某峰和女子洪某是通过网络结识的朋友,去年8月份的一天中午,罗某峰与洪某相约一同吃午饭,这时,罗某峰建议多叫几个朋友一同到海边游玩。其间,罗某峰约来了老乡龙某、罗某红,洪某也把女伴曹某和田某叫了过来。有了这样的第一次认识,让罗某峰等人对洪某、曹某和田某产生了“想法”。

  当晚,罗某峰和老乡龙某、罗某红、谢某吃饭时相约饭后一同到KTV喝酒,其间,龙某提议,把白天认识的三名女孩子约出来喝酒。听完龙某的建议,谢某也“献策”,他提出,他有一些迷药,可以放在洪某、曹某和田某的酒中,待到她们喝醉之后,可以更好地实施强奸。就这样,罗某峰等都表示了赞同,并分工行动,有的联系约洪某等人,有的则去取迷药。

  随后,罗某峰等四人将洪某等三名女孩约到了深沪的一家KTV,罗某峰等四人按照之前的计划,开始对洪某等三名女孩下手,先是在洪某等人的酒中下药,然后,通过“劝酒”的方式,对洪某等三名女孩灌酒。

  当晚,喝了几小时,龙某带着洪某就先行离开了,在一处出租房内,龙某对洪某进行了奸淫。随后,罗某峰、罗某洪和谢某等人觉得,可以进行下一步行动,于是,他们三人强行将曹某和田某拽上自己之前骑来的两辆摩托车,往一处偏僻的林地骑去。

  到了林地,罗某峰、罗某红和谢某便“兽性”大发,罗某峰强行将曹某摁倒在地实施强奸,曹某不断试图挣脱,见状,罗某峰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匕首,架在曹某脖子上,反抗中,罗某峰因为自身原因,强奸未遂;此时,谢某和罗某红不顾田某哭泣求饶和反抗,强行将其拖行到一旁,并施用暴力轮流与田某发生性关系。

  事毕,罗某峰骑着车准备将曹某和田某送回,当他们路过镇区时,田某借机逃跑,一边哭一边逃跑,其间,田某被一辆路过的摩托车撞到,路人发现田某衣裳不整,又一直在哭泣,于是报了警。

  事发之后,罗某峰、罗某红、龙某和谢某开始潜逃,第二天晚上,罗某等四人在德化被警方抓获。

  晋江市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罗某峰等人违背妇女意志,在受害者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采用了暴力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犯罪情节较为恶劣。最终,法院一审对罗某峰等人作出判决,罗某峰和龙某分别获刑4年,而罗某红和谢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记者_王诗伟)

标签:老乡合伙|强奸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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