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金井武装部长受贿15万获刑10年 礼盒中藏钞票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行贿人给姚某垦的要么是茶叶,要么是月饼,表面上并无特别之处,可打开一看,里面藏着票子。近日,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曾担任晋江金井镇武装部部长的姚某垦,刑期从11年改为10年。他上任半年左右就开始伸手,一年受贿15万余元。
上任半年
武装部长拿好处
2011年6月份,对时年40岁的姚某垦来说,仕途有了重要转折,他开始担任金井镇武装部长,分管武装、国土、矿管、城监、行政执法和市容市貌等工作。
2011年10月,金井镇政府要采购环卫设备,身为其中负责人之一的姚某垦带人到某公司查看产品。公司老板邵某某由此认识了姚某垦。过后,在党政联席会议谈论上,姚某垦推荐了该公司的产品。不久,这家公司陆续和金井镇各个村签订采购合同。对姚某垦没难为他,邵某某心存感激,为了与姚某垦搞好关系,2012年春节前,邵某某来到姚家的楼下,送给他一袋茶叶。
姚某垦回家打开一看,袋子里不仅有茶叶,还有1万元现金。他曾打电话叫邵某某拿走。邵回答,有空再去找他坐下。实际上,邵某某“一直没空”。
未雨绸缪
2次送钱“搞好关系”
这起案件中,有的行贿人送钱是为了“搞好关系”,以备日后所需。
洪某某看中姚某垦分管联合执法中队、市容市貌等工作的权力。他认为,以后肯定有需要姚某垦帮忙的地方,所以想办法与姚某垦套近乎。2012年春节后的一天,洪某某联系姚某垦后,在金井镇一路边,将装有1万元现金的茶叶袋放在姚的车上,说“新年了,送点茶叶给他”,两人聊了几句就各自离开了。2012年中秋节前,洪某某又送1万元给姚某垦。
洪某某称,之所以送钱给姚某垦,主要是因为以后公司生产扩大需要翻建厂房,必须先和姚某垦搞好关系。
送上1万元
违建厂房顺利封顶
曾某某给姚某垦1万元后,他的违建厂房顺利封顶,未被拆掉。
曾某某是金井镇某公司的老板,他申请新建公司的厂房,但尚未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他想抢建,但必须得过姚某垦这一关。他知道,姚负责制止“两违”建设,他怕姚来制止违建。为此,2012年中秋节前,他打电话邀请姚某垦到他办公室喝茶,姚应约而来。
临走时,曾某某送给姚某垦一盒月饼。这盒月饼不普通,里面放着1万元现金。
曾某某开始安心违建自己的厂房,直到厂房封顶,姚某垦都没来制止。
法院终审
刑期减为10年
去年1月,姚某垦在获知晋江市纪委对金井镇相关干部进行调查后,将受贿款10万元退给行贿人。去年2月20日,姚某垦被纪检部门采取措施。
为了让姚某垦得到从轻处理,他的家属代他退出赃款3.5万元及港币2万元。
经审理,晋江市人民法院认为,2012年春节前至2013年春节前,姚某垦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取邵某某等11人贿送的款物合计15.6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该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据此,法院一审判他有期徒刑11年。
姚某垦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前,法院终审此案。法院认为,对其中一笔5000元的行贿,存在姚某垦主观上不想收受并主动退款的可能,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可视为及时退还,该5000元可不予认定为姚某垦的受贿数额。根据姚某垦的犯罪事实、归案后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等情节,一审判刑量刑倚重,应当予以改正。因此,法院改判姚某垦入狱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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