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住建部门提醒:多种因素制约 购买拆迁安置房存风险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4-05-12 10:28
  

购买拆迁安置房 其中风险莫轻视

当前,不少人把购房的目光转向价格相对便宜的拆迁安置房。住建部门提醒,购买拆迁安置房存在一定风险,购买时须小心谨慎。

据了解,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非安置对象购买拆迁安置房会有一定的风险。

程序因素

根据规定,安置房必须直接安置给被拆迁人(原产权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不得更名。被拆迁人要将自己的安置房转让给他人,要等到取得安置房产权证后按程序办理,因为其后续手续通常要被拆迁人配合办理,这就为纠纷的产生留下了隐患。

政策因素

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政策的约束,安置房取得所有权后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进行的,且大都要求付款金额比例在90%以上。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价格可能相差很多,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安置房转让程序

被拆迁人与受转移人一起到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签章办理相关手续

房屋交易主管部门公告一个月

缴纳相应税费

标签:拆迁|安置房|存风险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