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公私不分 爱玩“变脸”成常态
盆栽占车位。
原本就“限量”的公共停车位,总是有人占为己有,这种予己方便,让众人不便的现象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吐槽。日前,有网友爆料称,青阳街道青新社区有退休公职人员用自家盆栽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导致其他车辆无法正常停放。该网友吐槽说:曾经的公职人员不是更应该能理解无规矩不成方圆,更应懂得守法和尊规吗?
记者根据这一爆料信息展开了实地走访。
“大人物”杠上“小车位”
7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青新社区,只见社区居委会对面,长宁路段靠近居民楼一侧的公共停车位被各类盆栽“霸占”,十分显眼。粗粗数一下,短短近百米有七个公共停车位,一个车位停了车,其余六个都受到了盆栽的“守护”。
据知情人士说,该退休公职人员正是其中一些盆栽的主人,此举引来邻里纷纷效仿。
记者随后采访到了该退休公职人员。“自家门口都不能停,还能停哪里呢?”她表示,由于房子是早期建的,没有规划私家车位,家门口的街道划了停车位后,自家小车回来晚根本占不到车位,在没划成公共停车位之前,车也一直是停放在家门口的。“我们家五辆车,只占了两个位置而已。”该退休公职人员愤愤不平道,随着周边新建小区入住率的上升,小区居民没有把车停放在小区的地下车库,导致路面上原本够用的停车位紧张起来。
据青新社区治安联防人员介绍,该户人家占车位的事情由来已久,一开始是用私家车位专用锁占位,遭人举报被交警撤除后,便利用花盆来占位。
记者走访发现,不仅有居民“霸占”公共停车位,沿街店铺老板也加入到“抢位大战”中,抢占的花样各有不同。
在新世纪豪园的一排店铺前,记者发现,除了有车停放,其余车位基本被店主占了,有的放着石块,有的拿反光锥警示,有的索性把摊位摆在公共车位上。记者询问了一家茶庄的店员,该店员表示:“那不能叫占车位,人家车停店铺门口,我们不好做生意,再说不小心被别人划到的话,车主说不定还会赖上我们,反正这一排的店面大家都这么做,我们只是跟着别人做。”
随后,记者走访了泉安中路世纪花园对面的洪宅垵一排店面,也发现不少占位现象。一家卫浴店的老板解释:“店门前的路本身就窄,别人车一停就没办法做生意,短时间停还可以,但有的一停就好几天,我觉得我们占车位很正常。”
一路走去,占位的现象很多,“雷人”的方式不少。有的直接把私家车占在机动车专用位上,有的将要出售的车停在公共车位上,有的在公共车位上用黄色颜料写上“专位”二字;有的干脆在公共车位上写道“此地禁止停车”。
公共车位“变脸”花招多
“僧多粥少”导致车位改姓“私”
“社区路面上有划停车位的都属于公用的,供大家免费停放,这些车位应该是流动的,不该成一家之地。”青新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居民私占公共车位肯定是不合理现象,社区此前曾多次劝说居民不要随意占位,但收效甚微。
究其原因,该工作人员透露,居民私占公共车位其中也有诸多无奈。据介绍,青新社区本身的停车位是基本够用的,但社区内新世纪豪园小区诸多住户由于地下停车位要收费,就把车直接停放在路面的公共停车位上,一停就是整个晚上或是几天,导致青新社区居民车辆无法停在家附近。
记者随即走访了2010年交房的新世纪豪园三期,跟随物业管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来到了小区地下车库。下午5点左右,车辆寥寥无几。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车辆还没回来,到了晚上,车库就会停满车。
“地下车库满足不了居民的需求,住户把车停在外面很正常合理。”工作人员表示,地下车库有165个停车位,小区住户有300多户,基本家家有车,有的还不止一部,所以肯定会出现车多位少的情况。“一期、二期也差不多是这样。”工作人员表示,车库一个车位20万元,目前已售出一半,另一半也租给了业主,对于一个月300多元的租金,大部分业主还是能接受的。(经济报记者_文图)
征集令
您期盼什么,请告诉我们;这些民生难题如何求解,也请告诉我们。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博、微信等方式传递民意,我们将根据金点子的“含金量”进行评奖,并为热心市民颁发奖励证书。
作品评选与奖励:活动将评选出季度优秀奖10个,各100元;纪念奖30个,各50元。总评一等奖一个,1000元;二等奖3个,各500元;三等奖6个,各200元。
参与方式:(1)电子信箱:jjjyzj@yeah.net;(2)电话:市长专线电话85612345、晋江经济报热线电话82003110;(3)微博:晋江新闻网官方微博;(4)微信:晋江新闻网公众账号。主题请注明“从群众最期盼的事做起”建议征集,同时留下个人相关资料(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 不文明!市区私占公共停车位花样翻新2014/03/07
- 商家擅自“圈地” 公共停车位成“私有”?2013/07/04
- 占用公共停车位 交警清除各类路障2013/06/07
- 泉安路新增公共停车位遭“霸占”2013/05/21
- 泉安中路广场 沿街商家“圈占”公共停车位2012/02/20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