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主流媒体看晋江 >>正文

晋江一司机好心帮忙致拇指骨折 受助方称没责任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4-05-08 10:55
  

大拇指去了半个 家中经济不佳

“大拇指前半截骨头都粉碎了,只剩一层皮粘着。”毕庆告诉记者,当时鲜血直流,自己疼痛难忍,一下就晕倒了。

到医院后毕庆醒来,他看到肖某在身旁。做完手术已是当晚7时多,肖某要离开。毕庆及其家属觉得是肖某请求帮忙,应该负有一定责任,他们要求对方留下5000元再离开,肖某不肯,报警求助。

“父母和妻子生病花了很多钱,现在家庭负债四五万元。”毕庆说,现在自己因为好心帮忙导致受伤,家庭顶梁柱也倒下,确实是因为家庭困难,才会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出医药费。

前日,毕庆住院已经花费2200多元,昨日又开始输液,防止感染发炎,住院费用还会增加。目前,其大拇指的手术比较成功,但康复后灵活性可能会降低。

将人送到医院 术后方才离开

肖某告诉记者,这两批货物是他们公司和工地承建方(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合同上规定由买方负责卸货。当时,货物无法卸下来,他好意上前帮忙,询问毕庆有无良方。

“我没有叫毕庆上来帮忙。”肖某说,当时另外一辆货车司机不理不睬,毕庆热心肠看不下去,自己跑上来帮忙。事发后,肖某说他帮忙送毕庆到医院、垫付250元,一直等到手术成功后才离开。

据悉,事发现场有4个人,除肖某和毕庆外,还有忙着工作的叉车司机和杨某。杨某是工地承建方负责接货人,他告诉记者,当时自己忙着和叉车司机交谈,没听到双方说什么,一转身才发现有人受伤了。“出于人道,是可以给些慰问金的。”杨某说,货物是和肖某所属公司签订合同的,与物流没有关系,但毕庆是在该工地帮忙卸货时受伤的,他自己觉得承建方出于人道可以有所表示,但自己不能做主,会向上反映。

梅岭派出所李警官告诉记者,该事件是司机帮忙时不慎受伤的,属于民事纠纷,警方根据规定是不能介入的。

首页  上一页  [1]  [2] 
标签:晋江|司机|好心|骨折|责任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