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消陋习”第九期10名获奖者揭晓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5-07 08:26
晋江新闻网5月7日讯 昨日,由晋江市委文明办联合晋江交管大队、晋江经济报社、晋江电视台开展的“随手拍,消陋习”警民互动活动评选出第九期获奖作品,本期10名获奖网友将分别获得由裕福汽车园提供的100元购物卡一张,工作人员将通过微信、微博私信联系获奖者,请参与网友注意查看“晋江交警”微信、微博,晋江经济报微博发布的获奖信息,联系电话82666076。
“随手拍,消陋习”活动持续开展中,截至5月底。市民在抓拍文明或不文明道路交通行为时,要确保自身处于安全环境,驾驶员切勿开车时使用手机、相机。“随手拍”的照片一定要附上简要文字说明,应具体体现时间、地点、行为特征等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发送至“晋江交警”微信平台或者@晋江交警、@晋江经济报。记者_齐玉波 通讯员_蒋巧玲
标签:随手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随手拍,消陋习”活动 10名获奖者揭晓2014/04/30
- 网友随手拍为站牌纠错 公交公司表态支持2014/04/16
- “随手拍,消陋习”警民互动活动第五期获奖者揭晓2014/04/09
- “随手拍,消陋习”警民互动活动第四期获奖名单揭晓2014/04/02
- “随手拍,消陋习”警民互动活动第三期获奖者揭晓2014/03/26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