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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种常见轻微交通事故现场 石狮交警教你如何拍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4-05-06 10:43
  

 

 

东南网5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华健 通讯员 许昭明)《石狮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本月正式实施,截至昨日,共快速处理了108起轻微交通事故。根据细则,凡石狮境内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在拍下事故现场照片后,互留联系方式,快速撤离现场,并在一个小时内前往石狮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处理。

细则在施行过程中,很多市民不知道该如何拍事故现场照片,大多是拍下车牌和碰撞处的特写,交警没法根据照片准确定责。

“其实拍照技术好不好没关系,关键是内容要齐全。内容不全,民警在确定事故责任时就不好区分。”石狮交管大队一负责人介绍,传到事故信息平台的照片,没有格式和像素要求,能看清就行。针对这个现状,他们整理了18种常见简易交通事故,还以图示的方式,教大家如何拍现场照片。

18种轻微现场 交警教你自拍

自行拍照要点

1.自行拍照要尽量反映交通事故发生状态,全貌最好能站在车辆15米左右的前后左右方拍摄;

2.事故双方自行拍照时应拍摄3张以上的事故现场照片,一张反映车辆受损部位的特写,另两张分别在事故现场前后一定距离处拍摄;

3.照片组合起来能够显示出事故发生状态、道路信息、车辆特征及地面痕迹等。

快速处理流程

1.双方当事人前往快处中心,登记基本情况,比如驾驶证的号码、地址、个人的联系方式和保险情况等;

2.登记完后,双方将自行拍下的照片提交到快速处理中心的事故信息平台,可直接扫描二维码,然后关注,接着把事故现场的照片直接上传;

3.如果事故双方提供的证据照片不足以认定事故责任时,双方还需在交通事故现场模拟沙盘上进行事故演示。快处中心共入驻16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直接通知有责一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评估。

标签:轻微|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交警|照片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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