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晋江时政 >>正文

晋江市公安局创建“人民满意单位” 请您提建议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5-05 08:03
  

  晋江新闻网5月5日讯  2月28日,晋江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晋江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晋江市公安局创建“人民满意单位”的议案》。根据《议案》,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于2014年2月起至12月,组织对晋江市公安局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进行评议。

  如果您对晋江市公安局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在5月5日至6月5日期间来函或来电向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反映。(记者_庄诗莹)

  1.来函请寄:晋江市人大常委会评议领导组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62200

  2.联系电话:0595-85684104

  3.传 真:0595-85680334

  4.电子邮箱:jjjkwww#126.com

标签:公安局|满意单位|提建议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陈宝英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