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荷山中学“欺凌门”事件 涉事双方已达成和解
学校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发表对该事件的看法。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许文龙文/图) 4月23日,一段惠安荷山中学数名学生围殴一名学生的“欺凌门”视频在网上流传,事发后,教育部门、校方及警方及时介入(详见泉州网26日报道)。昨日,被打学生王同学所在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参与打人的学生及其家长当面向王同学及其家人道歉,得到王同学及其家人的谅解。记者从当地派出所了解到,经过调查,因被打者没有构成轻微伤,后果不严重,且打人学生多未年满14周岁,所以决定不立案,交由学校按校规处理。荷山中学校长郑世棠表示,将加强教学管理,拟按照相关校规处罚打人者。
班会上打人学生公开道歉
昨日16时,被打学生王同学所在的班级召开一场主题班会,并邀请涉事双方学生及家长参加。会上,同学们分别发表了有关该事件的看法。
“对不起,我们不应该这样做。”参与打人的3名同学先后在会上做了深刻的检讨,当面向王同学道歉和拥抱,并送上自己的小礼物,希望能得到他的原谅,以后继续做朋友。“没关系。”王同学轻声地回答,并和三人一一拥抱。会上,打人学生的家长公开向王同学及其父母深刻地道歉。
打人者事后感到非常后悔
“我很后悔,损害了王同学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希望他能原谅我。”参与打人的曾同学表示,将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和王同学建立友好的关系。其他两位参与打人学生也表达了上述观点。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也感到很痛心。”涉事学生经某的母亲表示,事件发生后,孩子几天来一直寝食难安,他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为此感到深深的愧疚和后悔,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此类事情。她也感谢被打学生及家长对打人学生的宽容,让孩子有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
受害方处理满意接受道歉
“我接受他们的道歉。”王同学表示,事件发生后,他心情很不好,心灵也受到创伤。同时,他意识到自己以前与人交往的方式不对,不够尊重别人。今后,他希望努力改正自身缺点,和更多的人交朋友。
王同学的母亲说,事件发生后,学校和派出所及时介入,打人者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前几天,打人学生的家长也登门道歉,并送来慰问金,希望得到谅解。”她说,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她和家人还是比较满意的。她希望,学校要加强管理,保护她儿子的安全,杜绝此类打人情况再次发生。
校方促成涉事双方和解
据悉,上周五,学校相关领导给王同学及其家人送去2000元的慰问金。前晚,王同学正式返回学校,被安排与宿舍生管住在一起。
荷山中学校长郑世棠表示,过后,他们会召开教职工大会,厘清相关负责人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校方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教学管理,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及心理辅导。对于打人学生,校方拟按照校规进行处罚。学校心理老师将重点对涉事学生进行全程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早日摆脱事件影响。
警方不立案交学校处理
昨日,记者从惠安县公安局了解到,经警方调查,参与打人的学生并没有下狠手,主要是想羞辱他,而被打者事后检查没有构成轻微伤,后果不严重,且打人学生多未年满14周岁,因此警方决定不立案,交由学校按校规处理。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潘新水律师表示,打人的行为根据不同的伤害程度,有不同的法律惩处。如若造成的损害未达到轻伤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最高可以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若达到轻伤的,则触犯了《刑法》,可能被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达到重伤的,则可能被判处3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而且,故意伤害他人的,除了要承担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外,还要根据伤残的等级,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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