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大一男生手机不还 极品“学长”还发短信索酬
“学长太极品”惹网友疯狂转载
前天,小黄将这些短信贴到了微博上,竟然在网络上掀起一阵疯狂转载。他有点担心,在舆论影响下,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记者注意到,在评论中,多数网友批评捡手机的人。也有少数人认为是小黄脾气太好,和对方说太多才导致对方气焰嚣张。
《福建工程学院惊现“极品屌丝男”》,“福州校园”认证微博将这些截图做了拼接,起了这样一个标题,称“极品屌丝男”捡到手机后不但不归还手机,反而还调戏起失主。
“考研为什么不考人品啊!是有多缺钱啊~”“比彻底找不到要多了一份恶心啊。”
“怒转一个!还学长!学长不是送奶茶、接送游玩、辅导习题、陪聊人生道理的设定嘛!!!!!!”
“感谢妈妈没把我这个祖国花朵养得如此奇葩。”“那位丢手机的同学脾气真好。”
此外,在短信记录中,由于“学长”透露了部分私人信息,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要将对方“人肉”出来,让大家看看他长什么样子。
专家看法>>拾手机不还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归还
昨日,本报A25版面,报道了浦上大道附近一位环卫大爷捡到钱包,挨个问路人寻找失主的事迹。而小黄同学却没有这么幸运,遇到的却是个拾而不还的极品“学长”。
法学专家丁兆增闻言,直呼是“(捡手机者)道德有缺陷”,若真是所谓大学生,着实令人寒心。他认为,从法律层面来讲,拾得人家的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必须无偿返还给失主,但如果有付出的话,可以要求失主对此进行承担。
“就这个事件而言,对方是用失主的手机在联系,因此可以说并没有经济付出可言,不存在酬劳的说法;但如果双方此前就此事的酬劳做出过协商,或是失主自愿提出悬赏,那么双方就是建立了合同关系,失主必须执行,反之则要无偿归还。”丁兆增还认为,根据短信对话内容,可以判断占有人曾利用是否归还手机卡的问题对所有权人进行胁迫,已经涉嫌到胁迫行为或是敲诈勒索,所有权人可以依法追责。
对于有网友说要人肉搜索,丁兆增提醒,“一定要注意尺度,因为如果将对方不为外人所悉知的个人信息披露出来,则涉嫌侵犯对方的隐私权。”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