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主流媒体看晋江 >>正文

晋江一男子轻信“借种求子” 险被骗去5万多元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04-23 10:05
  

  闽南网4月22日讯  误信女网友重金“借种求子”,36岁的漳州人陈某,轻信对方,汇去6000元办“同居证”。前日中午,对方又要求汇5万元手续费,当陈某在晋江英林一银行门口徘徊时,正巧遇上英林派出所巡逻民警,这才保住了5万元。

  今年3月,一女网友加陈某为好友,“我看她个性签名上写着‘求好心人帮助’,还留了电话号码,就通过了。”陈某说,女网友自称“李霞”,28岁,浙江杭州人。她说丈夫患有性功能障碍,但她很想要个孩子,所以想借种求子,若对方同意,她将付50万元。

  陈某一听还有这种好事,没有多想,便同意了。3月17日,对方先让他帮充100元电话费。4月1日,对方称已经委托律师办好“同居证”,需要6000元,陈某一一照办。前天中午,对方又打电话来,说要给陈某汇50万,因用的是香港支票,要陈某先交5万手续费。

  当陈某在银行门口犹豫不决时,英林派出所民警正好巡逻路过,上前询问情况。陈某跟民警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你这是遇上骗子了,这种手段是骗子常用的。”陈某这才恍然大悟,多亏了民警,他才保住了5万元。目前,英林派出所已经介入本案调查。(记者林天真 通讯员陈兴宇 黄明作)

标签:借种求子 被骗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邓驯邓驯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