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大挂车撞穿民房一年多原封不动 因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4-04-10 10:40
  

 

 

一年多了,事故现场仍然一片凌乱。

 

 

挂车车头悬空

早报讯 (记者 陈祥木 文/图)去年1月25日凌晨,一辆厦门牌照的大挂车行驶至国道324线惠安螺阳溪西村溪东自然村路段时,突然失控撞向路旁一石头结构的民房。时隔一年多,由于屋主与肇事方迟迟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目前这辆大挂车仍被“埋”在被撞塌的民房里,前半部分悬空在农田上,后半部分则横在公路边,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事故发生后,该民房部分石结构的墙体及石头楼板同时垮塌下来,好在民房内没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屋里的大量财物则基本被损毁。大挂车的驾驶员被困在驾驶座上,身受重伤,随后被消防部门救出。

该民房的屋主谢先生昨日介绍,被撞的民房建于20年前,事故发生前,房子前半部分作为店面做生意,后半部分则用来日常居住。房子被撞后,不但无法居住、做生意,连屋内的大量财物也无法抢救出来。不仅如此,由于事发时撞击力非常大,再加上周围的房子均为石头结构,因此紧挨在被撞石头房屋两边的几幢民房也有部分墙体、楼板出现裂缝等问题。

溪西村村委会主任庄先生介绍,肇事大挂车所在的厦门某物流公司及相关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曾经来到现场,协商赔偿问题。屋主谢先生要求肇事方先拿出20万元,对受损房屋进行原样翻建,这20万元如有剩余再退还。但肇事方不同意这一要求,此事至今没有妥善解决。

肇事大挂车所有的厦门某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谢先生所提的赔偿要求太高,难以接受。

记者从惠安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林警官处获悉,事发后,惠安交巡警部门多次召集肇事方与房屋主人协商,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至今无法达成赔偿协议。交巡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时,只能本着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召集事故当事人协商解决,没有强制裁决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当事双方或其中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标签:大挂车|撞穿|民房|赔偿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